浙中医药 [2012] 46号
各市、义乌市卫生局,各有关医疗单位:
根据《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学科标准(2011版)》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有关要求,我省第一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评审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第一批确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基地分为培训基地、后备基地二个层次。临床培训基地原则上须建在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后备临床培训基地原则上建在条件成熟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并需联合一家临床培训基地。现将通过评审的31家临床培训基地、58家后备临床培训基地、119家社区实践基地(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有效期三年。
请各培训基地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培训考核工作。自今年起新招录的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必须进入认定的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培训,未经认定的培训基地不得招收培训对象。
附件:1. 浙江省第一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临床培训基地名单
2. 浙江省第一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后备临床培训基地名单
3.浙江省第一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实践基地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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