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卫〔2011〕51号
关于印发2011年椒江区妇幼保健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1年椒江区妇幼保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妇幼保健 工作要点 2011年 通知
椒江区2011年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2011年,我区妇幼保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工作目标,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为重点,保障母婴生命安全,力争妇幼保健各项指标争先进位。
一、工作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杜绝可以避免的孕产妇死亡;
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
3.孕28周高危孕妇县级评定率达95%以上;
4.重度高危报告率100%,杜绝重高危漏选;
5.孕妇产前筛查率达65%以上;
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下;
7.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95%以上;
8.3岁以下儿童连续系管率达95%以上;
9.婚前医学检查率达90%以上;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
10.全面实施农村妇女增补
叶酸和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叶酸服用率达90%,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住院分娩补助达到100%。
二、认真做好妇幼保健各项指标的基础工作
(一)扎实做好孕产妇基础保健,提高保健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三级网络建设,强化孕产妇基础保健管理。加强
高危妊娠的筛选和分级管理,继续实施高危孕产妇动态表上墙制度,有效落实高危孕产妇转诊、会诊以及危重孕产妇报告、抢救与追踪随访工作。积极探索流动孕产妇管理方法,扩大流动孕产妇管理覆盖面,努力做到“发现一个,管理一个”。相关接产机构继续实行新台州人平产分娩限额收费服务,从各个环节上减少可避免孕产妇死亡发生,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使我区“两个”死亡率处于全市前列。
(二)加强规范化门诊建设,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根据浙江省孕产妇保健规范工作评估细则和儿童保健规范工作评估细则要求,区妇保所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要通过省里验收,洪家、东山卫生院的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要通过市里验收。
(三)着力抓好产科质量监管,提高产科质量。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产科质量检查,重点对人员、资质、设施设备、技术水平、剖宫产指征等方面进行检查,不断提高产科质量,提升产科管理水平,保障母婴安全。各接产单位要不断强化培训,开展产科、新生儿急救技术等培训,做到理论与操作相结合,提高培训效果。
(四)加强卫生行政执法力度,依法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坚决打击无证接生和非法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行为;依法加强B超管理,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格实行定点凭证引产制度,严禁选择性别进行人工终止妊娠;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监督和管理。
(五)强化出生缺陷预防干预,提高三项筛查工作质量。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进一步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加强新生儿听力筛查和产前筛查工作管理,扩大筛查面,提高筛查率,重点做好三项筛查阳性病例的催诊和追踪工作,切实提高三项筛查质量。
(六)积极开展传染病母婴传播预防工作。根据卫生部《预防
艾滋病、
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医疗保健机构要积极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的技术服务,着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的二代传播。孕产妇、婚前保健人群艾滋病、梅毒、乙肝自愿咨询检测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三、积极开展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实施
(一)进一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质和量。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的意见》,积极实施婚前医学检查工作。重点加强对传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和严重精神病的筛查,加强婚前健康教育和咨询指导,提高新婚夫妇对计划生育、孕期保健及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加强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努力提高婚前孕前检查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按照即将出台的《台州市婚检质控标准》,重点对设备设施、人员资格、服务质量、后续管理等方面进行督查,在提高婚检率的同时,不断提升婚检质量,确保一级干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全面实施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和住院分娩补助。进一步加大宣传,加强对基层保健人员关于农村妇女增补叶酸工作的业务培训,完善各个发放环节,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知晓率,使全区孕前和孕早期农村妇女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叶酸服用依从率达到70%。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落实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助配套资金,新农合业管中心要做好补助工作,卫生院要做好未报人员的催报工作,确保每一位农村住院分娩孕产妇补助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