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健康教育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举办农村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研讨班的通知》(浙预会〔2011〕39号),浙江省预防医学会、海宁市预防医学会定于10月13日在海宁市举办“农村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研讨班”。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高专业人员农村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理论知识和技能,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员参加研讨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1.市健康教育中心健康教育工作人员2名;
2.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各1名。
二、其他事项
1.请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10月11日前将回执报市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俞国强,电话:660502,E-mail: 274325791@qq。com。
2.请市健康教育中心安排好车辆,具体上车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举办农村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研讨班的通知》(浙预会〔2011〕39号)
2. 农村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研讨班回执
平湖市卫生局
201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