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上海卫生厅 > 松江 > 正文
松江区2005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集中校验通知
来源: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各医疗机构: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有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的规定,根据上海市卫生局文件要求,现将2005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集中校验工作通知如下:

  各医疗机构应于4月20日前根据《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对本单位有关情况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填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书》,并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向本所医疗执业监督科提出校验申请。逾期不办理校验手续的,将按照《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校验工作在结合本所日常检查考核结果的基础上,以下列内容为校验重点:(一)医疗机构日常依法执业情况;(二)分支机构(院外执业点)执业情况;(三)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方式开展情况;(四)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与床位信息;(五)医疗机构专项医疗技术开展情况;(六)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情况;(七)大型医疗设备配置情况。

  
  点击下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书》  《告知承诺书》

  地址:松江区文诚路801号

  电话:67735924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二○○五年二月十五日

相关文章
 宁夏卫生考试网:宁夏妇幼保健协会筹备小组
 上虞区医考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合肥卫生考试网:关于公布2009年第一批合肥
 佳木斯医考中心:医师执业资格考试违纪违规
 诸暨医考中心:浙江省医师执业资格考试领导
 上海人民卫生网:2007年上海市医师资格考试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