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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包河区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区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根据市卫生局考务会会议精神,现将我区2012年医师资格考试现场审核确认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3月20日-26日(上午9:00-下午5:00,双休日除外)

   实践技能考试:7月1日-15日 

   综合笔试:执业医师为9月8日、9日两天;助理医师9月8日一天

   二、审核确认

   考生报名材料经单位初审,由单位按照时间安排到包河区二楼办事大厅卫生窗口集体办理审核手续

   电话:3357139

   三、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3、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需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医师资格考试网报照片应为6个月内白底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机构代码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号前9位(组织机构代码),工作单位前必须含包河区字样;如有网报信息不符请及时更改。

   2、毕业证书应合法、有效,专业符合报名资格要求。

   3、学历证书专业、试用期合格证明岗位性质和报考类别三者必须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试用期合格证明上试用时间在2011.1.1至本年度笔试前累计满一年有效,村卫生室出具的试用证明无效;报考类别须和报考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科目相符,如中医诊所不得接受临床类别考生报考。

   4、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时间以首次注册时间计算,提交联网注册系统注册信息单,加盖注册部门公章。

   5、报名材料除毕业证原件其他证件一律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一律为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签字;民营医疗机构试用考生必须附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请按照以下顺序排列报名材料并用长尾夹装订:毕业证(去掉外壳)、考核证明、资格证复印件、执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

 包河区卫生局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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