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卫公[2013]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决定对溪头镇桃源村卫生室等2家村卫生室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负责人予以变更。
特此公告
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主要负责人更变目录
歙县卫生局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执业地点 | 主要负责人 | 诊疗科目 | 登记号 | 变更项目 | 变更后情况 |
1 | 溪头镇桃源村卫生室 | 溪头镇桃源村 | 程国荣 | 内科 | 341021-0119 | 主要负责人 | 程琦娟 |
2 | 森村乡黄备村卫生室 | 森村乡黄备村 | 程定立 | 内科 | 341021-0056 | 主要负责人 | 程 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