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安徽卫生厅 > 合肥 > 正文
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包河区卫生局 更新:2013/8/14 字体:
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以提高医疗质量为目标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七月二十五日
二、人员安排:
卫生局卫生监督科、医政科,卫生监督所医传科相关人员。
三、检查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是否规范,有无超范围执业行为。
2、从业人员持证情况,是否规范执业。
3、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是否有效执行。
4、机构年度校验情况,人员执业登记情况。
四、车辆安排:
由区卫生监督所安排一辆面包车。
各单位要认真对待这次专项检查,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单位所有许可证件和人员证件都要收齐备查。卫生局将根据检查的情况,对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对违法行为将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以上违规违法行为将按照《安徽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规定》、包河区卫生局《关于在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给予相应记分,按规定年度记满12分将暂不予校验,年度记满18分将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不设定被查单位具体日期,检查前一天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相关文章
 枣庄卫生考试网:关于审验开展助产技术的医
 松江区医药卫生人才网:2010年度松江区医疗
 乐清医学考试网:2015年度卫生系列专业技术
 包头医师考试网:关于继续实施乡村医生蒙中
 福田区医考中心:关于召开护士执业证书旧证
 绵阳医师考试网:绵阳市2015年乡镇卫生系列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