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和按照省卫生厅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安排,现将2009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亳州考点临床和中医类别考生通过情况下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或考生本人。另外,口腔和公共卫生类别考生通过情况待接到蚌埠、合肥考试基地成绩后再另行通知。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2009年版)》规定,实践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总分60分,即60分(包括60分)以上“通过”,60分以下“未通过”。2009年7月16日起,考生可通过亳州卫生网(www.bzws。gov。cn)查询本人是否通过。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直接到市卫生局现场核查,查分时间7月16至7月24日内七个工作日。亳州市卫生局咨询和举报电话:5121719,5121791。
医师资格综合笔试准考证预计2009年8月20日前发放,届时请留意亳州卫生网发布的通知(www.bzws。gov。cn)。
附件:
2009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亳州考点临床和中医类别考生通过情况汇总表(请点击打开访问)
二○○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