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 信 题 库 搜 索
国家医学考试网
各省医学考试信息
浙江 重庆 河南 广东
河北 上海 北京 天津
山东 安徽 山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江西 福建
云南 四川 广西 贵州
陕西 兵团 甘肃 宁夏
辽宁 青海 新疆 西藏
吉林 黑龙江 海南 内蒙古
 医学全在线 >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 山西卫生厅 > 正文
山西省眼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第一批眼科专业学员简章
来源:山西省卫生厅 更新:2013/8/14 字体: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眼科医师队伍的专业素养和诊疗水平,解决基层医院眼科专科医师不足、服务能力及专业技术水平低等问题,山西省卫生厅确定山西省眼科医院作为全省眼科住院(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向全省招收第一批学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通过3年眼科基础理论与临床的学习,学员能独立完成眼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可以独立开展眼科工作,以满足基层医疗服务的需求。

二、招收人数:  10人

三、学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心眼科事业者;

2.具有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医学专业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者; 

3.有志于从事眼科临床工作的应届毕业生或现已从事眼科工作者;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

5. 取得大学外语四级证书或四级成绩达425分(含425分)以上,取得省(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精神疾患或不宜从事医疗工作的疾患。

四、 学员待遇

1.培训期间学员实行24小时住院工作制,培训费和食宿费由山西省眼科医院统一安排,并发放一定数额的生活补助;

2.三年培训期满,考试及考核合格者,由山西省卫生厅发放“专科医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学员在培训期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报名参加执业医师考试或招聘考试。 

4. 学员在培训期间可报考本院或外院研究生。

 五、就业方向

1. 在职学员原则上回原单位工作;

2. 无工作单位者,培训期满,取得合格证书者,山西省眼科医院负责向用人单位推荐; 

3. 培训成绩及各方面优秀者,山西省眼科医院根据用人情况,可考虑优先留院工作; 

六、招收录取办法

采用自愿报名,由基地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录取人员与基地或原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

七、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1份(网站下载http:// www.sxsyk。com);

2.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4.毕业生推荐表或单位推荐表;

5.外语四级及以上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复印件; 

6.1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4张;

7.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提交复印件1份。

七、报名及面试时间

报名起止日期:2012年10月25日—11月15日,

考试时间:  2012年11月20日

八、咨询电话:山西省眼科医院教学办0351-8286500

  联系人:贾志杰

网  址:http://www.sxsyk。com

  Email:  eye8286500@163。com

  山西省眼科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山西省眼科医院代章

2012-10-25

 
   
相关文章
 湛江卫生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卫生系统开展法
 辽阳医考网:辽阳市妇幼保健所行风座谈会整
 滁州医师考试网:有关2014年度度卫生系列系
 泰安市卫生局:2010年全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
 四川卫生网:外科医师培养标准
 哈密医学考试网: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
   触屏版       电脑版       全站搜索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医学全在线(m.med126.com)
网站首页
频道导航
医学论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