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以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和《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卫生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强化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能力,抓好近期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实,全面推进我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巩固完善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以提高新农合管理质量和参合群众受益水平为重点,全面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以县为单位参合率保持在98%以上,筹资标准不低于12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100元,医疗消费水平较高的县市区可以适当提高筹资标准。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到55%以上,全市住院医药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38%以上;全面实现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全市联网管理,提高新农合科学管理水平。 (一)调整完善补偿方案。进一步完善以市为单位新农合补偿方案,完善住院统筹与门诊统筹相结合补偿模式,努力推动全市新农合补偿方案制定规则的统一。 (二)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稳步推行按病种付费,积极探索总额预付、定额付费、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相结合的综合付费方式;新泰市、宁阳县选择部分乡、村开展按人头付费试点,岱岳区、肥城市、宁阳县、东平县选择几个费用较高、临床路径明确、疗效显著的特殊病种开展试点,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缓解因病致贫矛盾。结合实际,选择一些医疗费用较高而预后效果较好的病种,研究探索更优惠的补偿办法,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保障能力,更好地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的医疗保障,特别是一些大病的医疗保障问题。 (三)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制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用药行为和诊疗项目,严格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特别是县级医疗机构费用控制,力争医药费用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全市新农合“一证通”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工作。加大基金使用监管力度,严格执行新农合财务、会计制度,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当年统筹基金结余率控制在10%以内。
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一)加快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推动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认真落实《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泰安市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居民建档工作,城乡居民建档率达到80%以上,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80%以上,逐步实现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电子档案的融合,全面推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工作。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制度,组织项目实施绩效考核,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加大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实际到帐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通报、审计等方式,督促各地落实人均不低于15元的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二)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机制改革。一是积极探索、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制机制改革,逐步改变以药补医、以医补防的不合理机制。二是以“卫生强基工程”为依托,开展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试点,采取业务合作、技术支援、进修提高等方式,全面帮扶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推动乡镇卫生院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工作,未完成全部上划的县市区要完善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尽快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上划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三)规范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继续深入开展规范化乡镇卫生院示范单位建设,重点改善乡镇卫生院人才结构,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完善信息服务网络,落实综合卫生服务功能。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机构建设,严格按标准设置,未完成规范化村卫生室机构建设的县市区务于201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规范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四)加强村卫生室内涵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乡村医生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的意见》精神,以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为契机,健全完善村卫生室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培训,指导乡村医生严格执行诊疗操作规程和用药规定,严格抗生素、激素适用范围,预防和纠正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并通过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到上级进修等方式不断提高村卫生室人员的服务能力。(五)做好2010年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按照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全市乡村医生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一)进一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制机制,结合实际,做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划调整工作,适时进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重新核定,符合要求新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中心、站一体化管理。加强与民政、残联、计生和街道社区组织的配合,拓宽社区卫生服务的“网底”,完善社区卫生协管员制度。深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省、市星级创建活动,各县市区省、市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率不低于15%、50%。(二)加强内涵建设,提升社区卫生工作水平。一是加强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建设。继续开展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专项业务培训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技术服务能力。 着力培育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训基地,加强县市区间的学习交流。二是加快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服务能力。 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为抓手,加强内涵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的服务功能,突出对重点人群、重点疾病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教育。三是做好全科医生服务团队和家庭责任医生工作。加强全科团队建设,建立团队服务考核机制,开展“示范全科团队”创建活动。与民政、社区组织协调配合,开展“社区卫生进家庭”活动,实施“五个一”服务,即上门送一套健康资料、测量一次血压、签订一份健康保健合同、留下一张工作名片、搜集一条工作意见。四是做好泰山区、宁阳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重点联系城市工作督导。建立重点联系城市工作监测制度,鼓励重点联系城市在医改中取得经验、打造亮点、创出品牌。(三)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合作,完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合作机制,健全社区公共卫生协管员和项目工作联系人制度。按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高血压管理、妇幼保健管理等各类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四)继续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对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探索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和科学规范的收支管理机制,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与沟通,推进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建设,引导患者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服务格局。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社区卫生考核激励制度,积极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大力推进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支持,指导各县市区参照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标准,制定切合实际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加快推进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的社区卫生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与传染病报告、卫生应急、卫生监督、医疗服务、新农合、妇幼卫生等信息系统的对接,资源共享。
四、认真做好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妇幼保健水平(一)全面做好实施妇幼卫生专项项目工作。将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及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纳入2010年工作重点,严格助产机构准入条件,规范助产技术服务,全面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定点服务,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人员培训,做好信息收集,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如期完成国家下达的项目任务,保障妇女儿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大妇女病普查力度,提高普查率。(二)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争取全省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项目,推进市、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按照《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分级管理评审》要求,开展创建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工作,举办机构等级评审专项培训,切实提高机构等级评审质量。加强对各县市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卫生工作重点、难点指标执行情况的督导,确保“两个规划”卫生指标的如期完成。(三)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强化出生缺陷干预措施,落实三级预防策略,降低出生缺陷。重点抓好一级预防,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和婚前咨询、指导工作,提高群众参加婚检的自觉性,提高婚检率。健全完善全市产前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提高筛查和诊断机构服务能力,推进二、三级预防工作,确保阳性病例得到及时诊断和适当治疗,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强化对助产技术人员适宜技术培训及产科急危重症处理技能的培训、考核,加大对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病例逐级评审制度执行力度,开展避免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对策改进措施的研究,保障妇女儿童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市孕妇早孕建卡率达到95%,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5%,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和8‰以下。(四)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全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平台,强化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功能。2010年,全面完成“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任务,全市承担孕产妇和0-36个月儿童系统化管理项目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半年全面完成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并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强各级妇幼卫生监测点的信息监测工作,完善妇幼卫生信息质控制度,强化人员培训,提高全市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质量与水平。认真撰写监测资料的分析报告,并适时开展监测资料分析利用的评比工作,将市、县(市、区)两级妇幼保健机构分析报告书写规范和提交及时性作为年度妇幼保健工作考核的内容。(五) 加大母婴保健执法监管力度。加强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助产技术等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人员的准入和监管,严肃查处利用医学手段非法鉴别胎儿性别、非法接生和流产等违法行为。巩固创建爱婴医院的成果,努力提高母乳喂养率,加强母婴保健技术证件管理,认真落实《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五、认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一)继续开展“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省级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健康面对面-乡村行”活动。各县市区至少要有30%的乡镇通过省级示范乡镇验收。(二)积极做好迎接全国组织的《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纲要》的检查督导工作。(三)积极开展全省、全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各县市区要有60%以上的医疗机构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四)加大控烟健康教育宣传力度,继续积极争取控烟项目工作。(五)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大力开展好城乡居民的健康教育工作。
泰安市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