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医药〔2013〕17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定州、辛集市卫生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做了相应修改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