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2年
医学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试点工作的通知
陕卫医发〔2012〕326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厅直管各医疗机构: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提高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医考中心”)设置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并从今年开始试点,我省已纳入试点范围。现将2012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时报名考试。
一、测试目的:在于科学、客观、公正地测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报考者的医学美容专业技术诊疗能力。测试成绩用于全国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资格认证参考。
二、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参加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的在册医师;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与缴费
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国家医学考试网站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白底小二寸照片,并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国家医学考试网网址:http//www.med126.com/wsj/。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至10月3日;现场报考资格审查于2012年10月9日至10日在陕西省卫生厅东二楼考试中心进行;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所需材料
1、《2012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报名申请表》原件(可在国家医学考试网上打印);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本人的医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及复印件;
5、《临床及培训工作经历情况证明》(见附件)原件。 (三)测试收费
报考2012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生人每个类别缴纳测试费用暂定为人民币2000元,10月22日至31日网上缴纳。
四、测试内容
2012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分为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四个类别,每个类别考查美容医学基础和医疗美容专科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具体见下表:
科目 | 公共科目 | 专业科目 |
测试内容 | 美容医学基础 | 美容外科、美容牙科 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 |
测试形式 | 计算机化考试 | 面试 |
测试题型 | 单项选择题 | 主观题 |
测试题量 | 150道 | 若干* |
测试时间 | 12月15日9:00-11:30 | 12月15日13:30-18:00; 12月16日8:00-18:00 |
测试地点 | 见准考证 | 见准考证 |
*:每位考生随机抽取1个题组号,每个题组将考查本人报考类别相关的题目若干道,试题内容在计算机上呈现,考生以口述方式做答,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按照评分标准要求在评分表上记录评分。每个考生的测试时间为20分钟,超时不予记分。
测试内容以医考中心发布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水平测试大纲为依据。
附件:临床及培训工作经历证明
临床及培训工作经历证明
姓 名: | 本人所学专业: |
身份证号: | 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报考类别: |
从事报考类别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证明: 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
参加报考类别相关培训与考核情况: 本人签字: 培训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