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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2011年第1号)
来源:巴中医学网 更新:2013/8/16 字体:

巴中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
(2011年第1号)

按照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6号)和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2号)规定,现将全市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3月1日-3月30日,网上报名地址:www.med126.com/wsj/。如考生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及信息确认,网上填报信息无效(未网报者可以现场补报名)。
(二)现场审核及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10日(含星期六、星期日)。为方便考生,各县(区)卫生局负责辖区内(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考生现场报名和初审工作。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含市卫生局审批的民营医疗机构)在巴州区卫生局现场审核。
   4月11日-4月14日巴中考点审核各县(区)卫生局报名点资料并汇总,上报省考区办公室复审。
二、报名条件
详见巴中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2010年第1号),登陆巴中卫生网(www.bzswsj。gov。cn)查询。
三、有关要求
1、《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必须由本人上传照片(数码照片要求:符合证件照标准的近期小2寸数码照片。照片尺寸:蓝底,390像素(宽)×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文件大小在25KB~40KB之间),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规范填写工作试用单位,县(区)医疗卫生单位填所属县(区)和单位全称,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填所属巴中市(巴中)和单位全称,因考生错填报名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根据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2号),我省医师资格考试口腔和公共卫生类别的考试工作做了调整。全市所有公共卫生类别考试(含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全部由成都考点承担;口腔类考试(含技能考试和综合笔试)由南充考点承担。口腔和公共卫生类别考生网报后和相对应的考点联系。公共卫生类别考生网络报名时,需选择成都考点。口腔类别考生网络报名时,需选择南充考点。现场审核时,仍需持有关资料到巴中考点县(区)卫生局报名点确认(联系电话:成都考点代码401、028-86272914 ;南充考点代码414、0817-2391259 ;巴中考点代码421、 0827-5268292 、5281551)。
4、军队考生增加军事医学考试内容,今年考生统一安排在成都考点进行考试。在医学综合笔试中单独增加军事医学内容,相应增加一个考试单元。
5、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2011年8月31日。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6、2011年取消中医(含民族医)类别的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试大纲中的西医内科学内容。
四、报考类别
(一)临床(含内、妇、儿、外、传染、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精神科、x线诊断、超声诊断、核医学、病理、康复、麻醉等);
(二)中医(含中内、中妇、中儿、中外、针灸、皮肤、中医五官、肛肠、骨伤、推拿理疗、中西医结合等);
(三)口腔;
(四)公共卫生(含流行病学、“五大”卫生等)。
五、报名所须材料及资格审核排序要求
(一)网上报名打印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一式四份;
(二) 毕业证书复印件两份(附原件);自考毕业者,还要提供自考成绩单;卫生职高起点医学中专的,除提供中专毕业证外,还要提供卫生职高毕业证。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两份(附原件);
(四)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两份(统一格式);
(五)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连续工作2年或5年的证明两份(统一格式);
(六)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两份(附原件);
(七) 《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两份(附原件);
(八) 考生所在单位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两份(附原件)或《四川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许可证》、《计划生育手术个人合格证》复印件两份(附原件);考生报考类别和专业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的诊疗科目相符合;
(九) 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有效行医资格的传统医学师承人员报考中医类医师资格考试还须提交两份:①2010年或2011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证明;②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推荐意见表;③1998年6月26日前取得的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文件;④师承合同和出师证明;⑤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⑥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记录;⑦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历毕业证复印件(附原件)。⑧提供1999年至2008年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准考证或者综合笔试准考证的人员可不提供第③、④项的材料;⑨有效行医资格证明材料包括个体行医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乡村医生证,乡镇卫生院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原始档案并加盖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公章; 其余必备资料与其他考生报名要求一致。
机构无印章的个体医疗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连续工作2年或5年的考核合格证明须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加具意见。
(十)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蓝底照片6张(与网络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并按以上顺序排序
六、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2011年7月1日—7月15日(公共卫生类别考试时间为7月2日—7月3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2011年9月17日—9月18日;
(三)军队考生医学综合笔试加试军事医学内容时间:执业医师为9月18日17:00-18:00;执业助理医师为9月17日17:00-17:30。
七、考试基本内容
详见考试大纲。
八、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九、收费
实践技能考试费、医学综合笔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收取;传统医学师承及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川价函(2000)129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100元(县级收取50元,市、省两级收取50元)。
十、其它
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表格从巴中卫生网(www.bzswsj。gov。cn)和巴中医学网(www.bzyx。org。cn)下载。
附件:2011年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表格下载2011323151021347.rar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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