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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二〇一〇年福田区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福田区人口计划生育局 更新:2013/8/16 字体:

区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市、区卫生工作会议和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10年深圳市社区卫生、妇幼保健计生技术服务工作要点》和《二〇一〇年度福田区卫生系统白皮书》,我局制定《二〇一〇年福田区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遵照执行。

  福田区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二〇一〇年福田区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2010年, 福田区妇幼保健工作要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 “一个坚持、二个推进、三项建设”以及“巩固、完善、改革、创新”的卫生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区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市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继续贯彻“一法两纲”,以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降低两个死亡率为重点,努力推进妇幼安康工程,切实提高妇幼保健服务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加快发展步伐。

  一、主要目标

  以贯彻“一法两纲”为中心,全面实施母婴安康工程,切实加强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内涵建设和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日常管理与监督,继续推进妇幼保健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落实监测预警、绩效考核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与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继续推行“降消”项目,提高全区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水平;落实三级预防措施,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拓展服务内涵,推广适宜技术,全面落实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工作重点

  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内涵、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管机制;落实妇幼卫生监测预警,执行绩效考核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与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巩固“降消”项目,提高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水平;落实三级预防措施;拓展服务内涵,推广适宜技术,落实相关政策,全面推进我区妇幼安康工程以及相关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两个”系统管理,确保妇女儿童健康

  1.强化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立足全人口管理,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水平,重点抓好流动孕产妇的保健管理,加强居民自我保健知识的宣传,继续落实社区早孕建卡及孕产期保健指导工作,加强产科规范管理,巩固全程助产和爱婴医院成果,促进母乳喂养,6个月母乳喂养率≥85%;全程动态监测孕产妇在整个孕产期的生理和心理状况,及时筛查出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和及时干预。

  在区属设产科的医院和社康中心面向辖区全人口孕产妇免费实行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工作。

  2.落实儿童系统管理工作。加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人员专业培训,提高社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为3岁以下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做生长发育检查;动态监测儿童发育的生理和心理状况,及时筛查出心理与行为障碍,及时干预。

  在区妇幼保健院对全区3岁以下户籍儿童实行免费生长发育监测。

  (二)加强预防筛查,减少出生缺陷

  以加强“三道防线”为重点,实施“优生优育优教”促进工程和以防治先天性心脏病、地中海贫血、先天愚型、先天性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和听力障碍等六病为重点的预防出生缺陷项目,建立一体化的公共服务平台。

  1.预防发生,降低缺陷。继续推行免费婚检,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便民服务模式,优化婚检服务流程,探索建立婚检制度与婚姻登记制度的衔接机制,简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婚检率达35%及以上;做好育龄妇女的健康指导与健康宣传,指导妇女怀孕前及怀孕早期增补叶酸

  2.减少缺陷,及时终止。针对孕期妇女做好产前筛查和产前检查服务,加强产前筛查机构专业人员技术培训,提高胎儿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检出率,做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减少出生缺陷。

  3.早诊早治,避免致残。进一步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对阳性患儿早诊早治、及时随访转诊,提高干预效果,使出生缺陷得到及时治疗和控制,减少残疾儿童发生。

  (三)加强制度、科研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1.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完善监测预警机制,按照2010年我市妇幼卫生主要监测指标及预警值,加强各项指标的监测、动态观察和分析,落实预警干预机制,定期预警;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强化日常监督责任,落实回访监督制度。

  2.加强科研能力建设。针对辖区主要妇幼卫生问题,开展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推广适宜技术,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四)推广服务项目,保障母婴安康

  1.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继续巩固我区“降消”项目工作模式,规范“降消”项目管理,继续深入开展“降消”项目宣传、培训、督导,落实贫困救助工作。加强产科和新生儿科重症抢救以及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的救治技术培训,提高产科技术水平;完善早孕建卡工作,早孕建卡率>83%,加强产前检查和高危孕产妇追踪管理,落实孕产妇、围产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调查评审工作,切实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孕产妇死亡率≤15/10万,婴儿死亡率<8‰;进一步贯彻落实“孕产妇系统保健分级管理制度”和“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做好基层医院妇幼保健指导、培训、监测、分析、督导工作。

  2.开展“两癌”免费筛查项目。根据《深圳市推进妇幼安康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相关防治工作,在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二人民医院对福田区户籍35~59岁,在福田区办理失业证的下岗妇女开展宫颈癌、乳腺癌免费筛查项目。

  3.推广生殖道感染规范化防治项目。拓展妇幼保健服务内涵,深入推进卫生部“生殖道感染防治试点项目”工作。按照卫生部“生殖道感染防治试点项目”方案、技术指南等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及时进行工作总结。规范妇女常见病检查工作,提高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的质量。

  4.完善产前筛查项目。健全产前筛查网络,健全产前筛查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5.实施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筛查与干预项目。扩大儿童心理行为问题的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覆盖面,着重开展儿童孤独症的筛查与干预,建立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的规范化流程;加强基层人员培训,推广儿童心理与行为疾病的诊疗技术。

  (五)加强社区妇幼保健规范化建设

  按照《关于开展妇幼保健进社区试点工作的通知》(福卫字〔2004〕22号)和《关于社康中心妇幼保健服务项目工作范围的通知》(福卫字〔2004〕88号)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妇幼保健工作,不断改善服务条件,落实开展妇幼保健工作必需的人员、设备和场所等硬件设施,开展相应的优质服务。对于尚不具备条件开展妇幼保健工作的社康中心,其主办医院要完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及设备的配备,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

  (六)加强督导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继续举办各种提高妇幼保健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培训班,加强与市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强助产技术培训及能力建设。区妇幼保健院组织辖区妇幼保健业务督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制订相关督导方案;各医院负责本院所属社康中心业务督导和人员培训工作,各社康中心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和操作技能,层层分工协作,确实提高社区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七)各负其责,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按照深圳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及《深圳市妇幼卫生年终评估标准》,进一步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各助产单位成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制订《出生医学证明》各项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改证补证工作按规定运作,各助产单位内各部门之间交接有记录,每月数目清楚,资料妥善保存,年终及时核查。在出生证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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