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卫办〔2007〕317号
转发省卫生厅办公室、省中医药局办公室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办公室关于统一使用医师联网注册
及考核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市、区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直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现将省卫生厅办公室、省中医药局办公室《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统一使用医师联网注册及考核管理系统的通知》(粤卫办〔2007〕6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我局《转发省卫生厅、省中医药局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江卫〔2007〕499号)要求一并遵照执行。其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市卫生监督所和各医师定期考核机构使用管理版,各级医疗机构使用机构版。软件的征订工作请直接与北京民科医疗电子技术研究所联系。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