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印发武汉市2008年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制订单位:武汉市卫生局办公室
文件编号:武卫〔2008〕57号
制订日期:2008年3月17日
关 键 词:健康教育 工作要点 通知
关于印发武汉市2008年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文卫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健康教育工作,我局制定了《武汉市2008年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武汉市2008年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全市健康教育的总体目标是: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纲要(2006-2010)》提出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总目标和主要工作任务, 完善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建设,提升健康教育工作能力,围绕全市卫生工作重点和“四城同创”工作,着力打造全市居民的健康意识,努力普及基本卫生知识,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提高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推进我市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认真贯彻《纲要》,健全健康教育网络
认真贯彻《武汉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和《武汉市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纲要(2006-2010)》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健康教育工作。各区、市直各单位要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建设,加强工作网络和信息网络的建设,逐步建立资源共享,协同合作的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在市区卫生局领导下,建立健全以市级健康教育机构为技术指导中心,区健康教育机构为枢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全市健康教育网络体系。要建立各种健康教育制度,明确职责,进一步加强专业机构队伍建设,落实经费,充实人员,加强培训,提高专业人员业务素质, 做到机构、人员、责任三落实,同时完成全市健康教育机构能力建设情况的调查工作。市、区要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指导,积极组织建立健康教育专家库,动员组织知识丰富、热心健教、群众欢迎的专家学者投身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创建”工作,提升健康文明形象
市、各级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全面动员、积极协调辖区内各类健康教育力量投入创建工作。要分解责任,明确任务, 加强对创卫工作督导,建立督导与信息反馈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创建目标,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圆满完成,在创建工作中全面推动我市健康教育工作。要通过报纸、电视台、公益广告等媒体,广泛宣传创卫、健康基本知识及理念、健康行为、健康技能和烟草控制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鼓励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创卫活动。通过举办创卫知识竞赛活动,设置大型户外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普及健康知识,开展促进活动,提高市民健康素质
大力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工作,提高广大市民的健康知识和健康理念,倡导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市卫生局将与市委宣传部、市图书馆、市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等部门合作,以“名家论坛”为平台,全年计划组织6场“名家健康讲座”活动,向市民宣传常见病,慢性病等防病知识及健康的生活方式与健康观念,提高我市居民的健康素质。各区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充分利用好这个健康课堂,提高我市居民对各类防病知识及健康观念的知晓程度。要认真贯彻《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总体方案》及《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健康1.2.1江城行活动的通知》(武卫办[2008]24号)要求,以“健康我生活,和谐武汉人”为主题,组织开展“健康‘1·2·1’江城行”活动。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这项活动作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与社区、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结合的切入点,切实加强领导,制订活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要认真收集活动资料,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
四、以点带面,切实搞好重点专题的健康教育活动
各区、市直各单位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形式,重点做好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乙肝等重点传染病以及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疾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以农民工、儿童、妇女、老年人为重点人群,结合“3.26结核病日”、“4·25计划免疫日”、“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10·8高血压日”、“12·1日世界艾滋病日”等各种纪念日,突出各自主题,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按照《武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充分发挥我市基层公共卫生机构的优势,面对公众,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增强市民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五、以医院为阵地,认真落实医院健康教育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武汉市健康教育示范医院标准》的要求,成立医院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与分工,制定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方案,切实加强对本院医护人员健康教育理论培训。要求广大医护人员利用多种形式对患者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将健康教育工作贯穿于整个护理、诊疗过程之中。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设置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取阅处和健康教育专栏,并结合季节特点,适时宣传相关健康教育知识,定期举办健康大课堂,以提高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行为形成率。继续开展武汉市“健康教育示范医院”活动,今年全市创建10家“健康教育示范医院”。
六、以社区为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
按照《武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和《武汉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各区要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社区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方案,指导社区加强健康教育各项工作。继续开展建设“健康教育工作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创建10个健康教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社区健康教育工作档次。各相关区要认真组织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健康素养监测项目”工作,根据项目要求, 建立监测网络和队伍,开展培训与指导,做好城市居民基本健康知识、健康信念、健康行为和相关卫生服务等健康素养的监测。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定期举办“健康大课堂”,大力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和“健康教育讲师团进社区”等活动,全面实施“武汉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视屏健康教育项目”。
七、以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为主线,深入开展农村健康教育
根椐《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工作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搞好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能力建设,加强对网络专、兼职人员的培训。全市以乡镇卫生院为骨干,结合新农村建设,创建10个“健康教育示范乡镇卫生院”。各相关区要认真组织开展“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健康素养监测项目”,对农村居民进行健康素养综合干预。要通过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推广基本知识与技能,深入开展农村健康教育工作。
八、以公共场所为重点,广泛开展行业健康教育工作
各区卫生局,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及各级健康专业机构要协同配合,结合“食品卫生宣传周”,在全市组织开展有关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与营养、烟草控制等大型宣传活动。要监督指导全市大中型宾馆饭店、美容美发店、超市等公共场所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加强无烟草广告的督导工作。在各类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示范点的创建,全市创建10家“健康教育示范公共场所”,推动全市各类公共场所健教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