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卫办〔2012〕209号
各区卫生局,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按《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有关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鄂卫办通〔2012〕362号)精神,决定对全市拟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人员进行资格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条件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取得相应《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中,拟从事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服务,尚未取得相应《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
参加助产技术服务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并取得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2年以上,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护师(士)资格3年以上者,在工作中无重大医疗事故。
参加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者,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
二、考试办法
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并负责印制、签发准考证、阅卷(答题卡)及反馈成绩。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均按100分制,60分为及格分数线,两项均及格方为合格。
(一)助产技术服务考试。
分理论考试和技术操作考核,两项均及格方为合格。理论考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命题、印卷,题型为名词解释、选择题;技术操作考核按省卫生厅制定的参考标准执行。
(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考试。
为理论考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命题、印卷。题型为名词解释、选择题。
三、考试考核内容
(一)助产技术服务考试:理论考试范围及内容见附件1,技术操作考核范围及参考标准见附件2。
(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考试:考试范围及内容见附件3。
四、考试考核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
由个人填写《武汉市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申报审批表》(以下简称《申报审批表》,见附件4)一式二份,并向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和助理以上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清所在区、工作单位、个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
由个人所在单位初审,在《申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所在单位集体将《申报审批表》、相关报名材料上报所在区卫生行政部门。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符合条件的《申报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区卫生局公章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同存档,留存个人照片1张用于证件办理。
(三)准考证签发。
各区卫生局于2012年11月16日(周五)前将本区考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表格及考试人员准考证用照片1张一并报市卫生局妇幼卫生项目办(电子邮箱:whfyxmb@tom。com,联系电话:82433127、82433172、85697908,联系人:邱琳,周爱芬,董云萍),由市卫生局汇总并上报省卫生厅后制发准考证,并通过区卫生局下发至考试人员。
(四)考试。
考试由省卫生厅出卷,时间按省卫生厅安排统一进行。助产技术服务理论考试为2012年12月22日9:00~11:30,结扎、终止妊娠手术考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2日14:00~16:30。助产技术服务理论考试通过人员参加助产技术服务人员操作考核,考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请关注武汉市卫生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whwsj。gov。cn/)。
(五)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者,由区卫生局在《申报审批表》上填写分数,并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附件:1.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复习范围及参考资料
2.湖北省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技术操作考核参考标准
3.湖北省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复习范围及参考资料
4.湖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考核申报审批表
5.湖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情况汇总表
请点击打开或下载:鄂卫办通〔2012〕362号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