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沪部队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201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13]127号)要求,为做好军队卫生人员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上海考区有关考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1、军队卫生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 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团级以上单位负责军队卫生人员的报名组织工作,师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2、军队卫生人员报考数据交接 团级以上单位派干部持介绍信在2014年2月19日至21日,到我考区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用的缴纳医.学全在线。 二、准考证打印 军队单位于2014年5月8日至9日期间凭介绍信集体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实施 1、军队卫生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 3、各科目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17、18、24、25日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5月17、18、24、25日11:00—12:30 专业知识5月17、18、24、25日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5月17、18、24、25日16:30—18:00 4、各科目采用纸住院医师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5月17日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14:00—16:00 专业知识5月18日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14:00—16:00 5、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考试费用:初级50元/科,中级50元/科。 四、成绩发放 军队卫生人员考试成绩不对社会公布,军队卫生人员的考试成绩通知及查询由全军考试中心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