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办〔2012〕6号
各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等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
经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规划办”)决定启动云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以下简称“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者资格
本年度课题设置重点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四类,申报者只能从中选一。
申报者须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中级以下职称者需具有两名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推荐。重点招标课题申报者须具有主持省部级教育科研课题的经历和良好信誉。青年基金课题申报者和课题组成员均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
申报者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全面负责组织课题的实施。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每位课题负责人限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以课题组成员身份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课题的申报。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各部委重大或重点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厅科研基金课题的负责人,以及2009-2012年有厅级以上(含厅级)课题被终止研究者和被撤项者,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二、申报时间和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
本年度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5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
各单位务必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凡通过资格审查的课题申报材料请在10月8~15日报送至省规划办。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二)报送材料要求
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2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审查合格的《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1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3份;审查合格的《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招标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其中重点招标课题申报者填写《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招标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其他类别课题申报者填写《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每套申报材料独立装袋,并在材料袋外壳贴上课题申请书封面页。
请同时将配套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省规划办邮箱,并在“主题”栏注明“2012课题申报”字样和报送单位名称。
三、课题研究时限要求
本年度重点招标课题要求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其他类别课题1年内完成。课题延期或调整人员须经省规划办批准。申报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研究工作,如逾期未结题,省规划办将按《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办法”)对其进行撤项等处理。
四、课题研究资助经费
2012年度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招标课题4万元,重点课题1万元,一般课题0.4万元,青年基金课题0.2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和相关规定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课题审批程序
本年度重点招标课题实行招标制度,按课题投标、资格审查、会议评标的程序进行。其他类别课题按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的程序进行。课题评审坚持公平公正、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凡在课题研究团队中出现的专家须回避课题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立项通知书,并根据课题管理办法的规定分期拨付课题经费。
六、其他事项
《云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列示的重点招标课题名称即为具体研究题目,重点招标课题申报者不得自行命题、随意扩大或缩小研究范围,否则不予受理。其他类别课题的申报者可参照《课题指南》中标明的研究领域和方向,自拟课题名称,鼓励围绕云南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发展任务,反映热点、难点问题,体现前瞻性和创新性。
重点招标课题申报者请等候通知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
凡在课题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个人今后申报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的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追究申报者所在单位的管理责任。
本通知附件均从省规划办网站http://ghb.ynjy。cn下载。无论立项与否,申报材料均不退还,请申请者自行备份。
各单位务必认真负责,做好课题申报材料的资格审查、汇总和报送等工作。
报送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 云南省教育厅10楼
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223
联 系 人:李亚琴 0871-5026046
张 翼 0871-5129647
附件:1.云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2年度课题指南
2.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2年度课题申报汇总表
3.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招标课题投标申请·评审书
4.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
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