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卫通[2012]116号
近期,我市金凤区双悦诊所发生一起就诊患者死亡的医患纠纷,经调查发现接诊医师“吴某”系伪造身份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等证件非法从事诊疗活动。为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办医和民营医疗机构医疗安全,使银川市医疗服务市场能够健康、有序发展,银川市卫生局于9月7日召开了全市社会办医和民营医疗机构工作会议,部署了整顿、规范社会办医和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核查备案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自查自纠。目前,银川市社会办医和民营医疗机构尚存在规模小、水平低,从业人员少、素质参差不齐、超范围执业等情况,各医疗机构要本着“治病救人”的根本原则,加强对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基础知识等的学习,提高医护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执业,杜绝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自即日起2周内要对本机构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资质进行自查,对执业地点不在本机构的要限期办理变更手续,并认真填报《银川市社会办医和民营医疗机构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务必于9月24日前报送至银川市政务大厅卫生局窗口进行审核。
二、做好拉网式检查。市政务大厅卫生局窗口要对各社会办医和民营医疗机构报送的《银川市社会办医和民营医疗机构备案登记表》逐项进行审核备案,对登记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总、并将结果反馈至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银川市卫生监督所要对社会办医和民营医疗机构人员资质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政务大厅卫生局窗口及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附件:银川市社会办医民营医疗机构备案登记表
银川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卫生 机构 整顿 通知
抄送:自治区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