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医疗机构,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
现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办理台湾地区医师申请大陆<医师资格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卫办国际发〔2009〕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