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芜卫医〔2014〕10号)文件要求,将对《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3年10月31日之前的护士进行延续注册。各注册在诊所、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中的护理人员,请到辖区所在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注册在各级各类医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护理人员,请将相关材料交到所在单位。材料收集截至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逾期不再办理。请相互转告!
护士延续注册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在市卫生局网站上下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检证明;
4.2008-2012年连续五个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
县卫生局联系电话:8829586
附件:1.芜湖市卫生局关于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
2.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表;
3. 护士注册健康体检表
芜湖县卫生局医政科
2014年3月3日
护士延续注册相关文件表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