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医疗机构:
为做好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规范护士执业注册流程,依照国务院《护士条例》、原卫生部《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省厅《浙江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规定》要求,我区将常规开展护士延续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办理延续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从首次注册时间起计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一)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
(二)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二、所需材料
(一)《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粘有照片);
(二)《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住院医师检证明(由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证);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要及时组织机构内符合条件的护士办理延续注册,防止非法执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需切实做好对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管理,将护士延续注册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加强宣传,及时通知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审核材料,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理,确保护理队伍依法执业。
四、其他
各医疗机构务必在www.med126.com/zhuyuan/短信通知规定时间内携带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前来延续注册。
联系电话:邱寅霞 2551770
五、附件下载
湖州市吴兴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