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医.学全在线兴区卫生局
关于更换《护士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
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制的《护士执业证书》已到位,现需各有关医疗单位对本单位需更换《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进行汇总上报,由我局工作人员统一去市卫生计生委领取,具体要求如下:
1.单位上报材料包括:附件1(更换《护士执业证书》人员汇总表)、个人护士执业证书证明原件(A4纸)、个人小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
2.请各相关单位与2014年8月1日完成上报工作。上报地点:北京市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卫生局窗口。
(联系人:梁老师; 电话:81296004)
附件:更换《护士执业证书》人员汇总表
www.med126.com/rencai/北京市大兴区卫生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