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2013年执业医师考试且被授予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资格证书请近日到我局医政科教科(东港商务中心2号楼921室)领取。委托个人代领的,请提交证书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委托XX领取医师资格证书”字样并签名执业护士网,联系人刘峰,执业医师电话 3023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