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时间
1、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为: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和日期 | |
基础知识 |
5月18、19、25、26日 |
8:30--10: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1:00--12:30 | |
专业知识 |
14:00--15:30 | |
专业实践能力 |
16:30--18:00 |
2、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的时间安排为: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和日期 | |
基础知识 |
5月18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19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考生机考专业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根据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它有关事项
(一)报名考试费用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陕价费转发﹝2002﹞9号)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价费调发﹝2002﹞93号)核定标准收取,即:初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
(二)考试结束后,考生务必保管准考证,以备考试科目全部通过后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时使用。
(三)各报名点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强化监督。负责报名工作的同志要加强政策学习,严把资格审核关,认真仔细的核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确保其完整、真实,防止弄虚作假。另外,对条件差、上网不方便地方的报考者,各报名点要予以积极协助,想方设法让其按时报名。
附件:
1、汉中市市职改办、市卫生局2013卫生资格考试现场复审时间安排
201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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