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资格审核流程和要求
一、审核受理
各医疗卫生单位考生,由其单位初审合格后在县医考办办理集体审核手续。县医考办不受理个人报名,不办理补报名。
1.各单位统计报考人数,按照要求填写考生花名册,于报送材料前明发至县医考办邮箱nyg7326048@163.com。
花名册考生名单应按照报考级别分别制作,并按照类别排序:110、120…;210、220…..
2. 花名册上报后不得更改。县医考办按照花名册上的名单在网上完成审核确认,打印考生《报名表》,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医.学.全,在.线搜.集。《报名表》为一式两份。
3.县医考办按照考生花名册审核报名材料。各单位请仔细核对确认考生名单。
二、初审要求
1.考生所在单位初审考生报名信息(照片是否为清晰证件照,如照片不符合标准的,要求考生提供一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期电子照片,由考生单位集中提交到县医考办);考生所填写的医疗机构名称是否正确、统一;网报姓名是否与身份证一致)。
2.考生所在单位按照要求整理报名资料,办理现场审核。办理现场确认及补充材料需单位专人办理。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名材料应与花名册的顺序相一致。
2.每个考生的材料按以下顺序排列,并用回形针或雁尾夹固定:
毕业证、报名表、考核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毕业证、报名表、资格证复印件医,学.全.在.线.提供、执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由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
3.毕业证的外壳应去除,只需内芯。外省学历一律提供学历验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