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务要求
(一)全国、全省统考的组织办法、工作规则、技术文件、收费事项等按有关规定实施。
(二)切实做好保密工作。各地要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并按省中心《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保密管理规定(试行)》和《关于做好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一鉴定资料保密工作的通知》(职技鉴〔2010〕5号)要求,规范设置试卷存放场所,做好统考资料保管、流转等环节的保密工作。要将保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确保统考资料安全。
(三)进一步规范考点管理。各地要按照《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笔试考点要求》和考培分离的原则,统筹规划、严格选点,并根据每次统考工作需要和考点工作情况,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对考点的数量、位置实行动态管理。要有计划地对考点监考人员进行考务规则和业务的培训,对监考岗位实行上岗管理。在统考实施前30天,将《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考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附件10)报省中心。
(四)做好报名服务工作。各地应及时向社会发布鉴定信息,解答考生咨询,按规定做好报名受理工作。纳入统考范围的职业和等级,各地均应受理报名,并组织实施统考医,学.全在线网站.搜集。各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保持工作联系,做好考生异地转考有关工作衔接。
(五)严谨做好数据报送工作,确保统考数据报送及时、规范、准确。数据报送后不得更改。未按规定报送统考数据的考区,省中心将不予配发试卷。
(六)进一步加强考场督导,严肃考风考纪。各地应成立督导组,对统考各项工作进行督导,保证统考规范、有序实施。要广泛布设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加强督导力度,同时运用手机信号屏蔽技术、无线电监测技术等措施杜绝舞弊行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统考平稳进行。
全国、全省统考期间,我厅将派督导组赴各考区督导,请各考区做好配合工作。省中心设立监督举报和统考当日值班电话(0551)62636637、(0551)62636632,各地也要设立监督举报和值班电话,及时处理举报、咨询事宜,按规定做好信访工作。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国、全省统考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统考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3.2015年职业指导人员全国统一鉴定有关事项
4.2015年劳动保障协理员技能鉴定有关事项
5.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工种)时间安排
6.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7.2015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模块化考核方案
8.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准考证号码编排规则
9.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工作安排表
10.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省统考考点设置情况汇总表
2015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