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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办发〔2008〕75号
更新:2010/12/29 字体:

    第二十二条  民族医、西医结合人员(即:西医学习民族医的卫生技术人员)
    不同档次的民族医、西医结合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应参照相应级别的中西医任职基本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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