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继续教育就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可访问中国广州人事网的广州继续教育频道(http://www.gzpi.gov.cn/gzcee/)。
按照各专业资格条件执行,点击查阅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按照各专业资格条件执行,点击查阅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按照各专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数篇。
自2005年起取消我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之论文、著作条件中关于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专业期刊划分的有关规定,凡资格条件中要求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的论文,统一调整为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论文,论文数量要求原则不变。论文条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不是以国家级、省级、市级期刊界定的,继续有效。具体要求见各专业资格条件。
点击查阅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⑴《()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
⑵《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⑶《()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⑷《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
⑸《证书、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成绩单原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原件、计划生育等证书、证明材料)
⑹《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获奖材料、科研成果及专利等证书、证明、佐证材料)
⑺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⑻《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非广州户籍人员还须提交广州市居住证
⑼《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提交)
⑽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报告(3000字内)
⑾《年度考核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由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提交)
⑿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
⒀《论文鉴定申请表》(需要论文鉴定者提交)
⒁实行行业准入或上岗资格的专业,申报人须提交相应的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或上岗证
⒂未取得我省专业技术资格的市外来穗人员,在提交以上材料的基础上均需提交如下材料:
①申报人省外取得的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与该证书对应的评审表复印件;
②通过国家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与该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相对应的国家统考报名发证审批表复印件;
③自主流动来穗人员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鉴定原件、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鉴定证明原件、与现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在现工作单位缴交的社保凭证;
④现工作单位聘用评价意见;
⑤政府人事部门的调令、行政介绍信或部队安置证明复印件(组织调动或军转安置人员提供)。
⒃破格晋升人员,应对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交申请人的破格申请及所在单位对破格申请人的业绩综述。
⒄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按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
⒅岗位转换后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应提交反映现岗位的工作业绩,并把原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表作为申报现岗位专业技术资格的附件一并提交。
⒆直报人员、正常申报但户口不在我市或未通过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申报的人员,均须提供如下材料:
①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与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社保缴费证明。
③工作单位(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www.med126.com
以上材料的数量及装订要求按照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的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