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级别 |
外语等级 |
适用范围 |
免试条件 |
40分以上合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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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免考职称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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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级 |
B级 |
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1.1961-1965年(含)出生,且从事非高教、科研岗位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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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级 |
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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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级 |
A级 |
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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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级 |
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
申报级别 |
模块数量 |
适用范围 |
免试条件 |
初级 |
3个 |
县以下基层单位及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
1.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人员,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的人员; 3.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人员,或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4.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学位获得者,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学士学位获得者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评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中专毕业生,评聘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 6.评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体育教练员系列职称的人员; 7.转系列评审,通过了规定数量的计算机模块考试的人员; 8.在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的人员; 9.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 10.从事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11.符合粤人发〔2004〕223号文规定的突出贡献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离退休人员; 12. 通过确认方式取得我省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所确认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
3个 |
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 ||
4个 |
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 ||
高 级 |
4个 |
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 |
5个 |
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