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文件
浙继委办发〔20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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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
项目的通知
各市、义乌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省级有关学术团体: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10〕06号)及《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浙继委发〔2007〕07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省201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
一、申报项目的学科专业
申报201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项目申报内容须符合“四新”、“三性”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和教育培训工作基础。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应是在本学科领域内专业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项目申报材料应能体现项目的主要内容及创新之处,提出培训的预期目标及效果的考核指标。
(二)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要求:
1、申报国家级项目仍以纸质申报表申报(附件1)与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缺一不可,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否则视为无效申报。纸质申报表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并要求正确填写申报时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代码”,纸质申报表需上报一式八份,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须请授课教师签字。申报网址:http://cmegsb.cma.org.cn。
2、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能超过2项,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且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
3、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备案项目需通过网上进行。在网上首先填写项目执行情况,然后进行项目备案,并打印提交备案表(附件2)一式二份。
4、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同时填写《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备案表》(附件3),一式二份,可直接点击项目申请代码打印报送。
(三)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要求:
1、为进一步深化医改,根据《关于印发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医学全.在线网.站.提供(发改社会〔2010〕561号)要求,2011年将重点支持面向农村基层的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
2、省级项目采取纸质申报(附件4)与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申报网址:www.zjcme.net,从网站首页“项目管理”入口进入。纸质申报表与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一致,如二者出现不符时以网上申报的为准。纸质申报表需上报一式八份,首页项目编号由省继教办统一编写,并要求同时上报授课教材(或讲义)一套。授课教师签字栏须请授课教师签字。
3、省级备案项目可通过www.zjcme.net,在项目管理入口进行备案,同时需报送《2011年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附件5),一式二份。
4、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申报需填写《2011年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备案表》(附件6),一式二份,同时登陆项目管理入口,点击基地项目申报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填报。
5、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超过2项,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申报单位及主办单位需一致。
(四)申报用户名和密码的申请。
需申报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各市、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可向本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省级医疗卫生单位、有关学术团体直接向省继教办申请。2009年通过网上申报2010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医疗卫生单位,其用户名和密码不变。
(五)同一项目同时申请国家级和省级继教项目。
同一项目可同时申请国家级与省级继教项目,也可只申报其中一类。国家级和省级项目都申报者,申报表必须按类分别填写。同一项目一旦国家级入选,省级即不入选。
(六)申报表填写要求:
1、申报表所列内容应逐项认真填报,内容不能过于简单或漏填。实事求是填写每个授课教师的讲课学时。申报单位授课师资一般应占授课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二。教学对象根据申报项目专业及内容,规范填写。纸质申报表内容用5号宋体字打印。
2、各市、各单位在申报时,需报送电子版本的《申报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附件7)和《申报2011年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附件8)。
3、所有相关表格可从浙江省继续医学全在线www.zjcme.net“下载中心”下载。
三、申报程序
201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按属地管理。各市、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向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后统一报送省继教办。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对项目进行审核后报送省继教办。
四、申报时间及评审费
(一)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日期为2010年7月10日至2010年8月10日。国家级备案项目(含基地备案项目)申报日期为2010年7月10日至2010年12月20日。
(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日期为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9月30日。省级备案项目(含基地备案项目)申报日期为2010年8月15日至2010年12月20日。
(三)为方便各市、各单位申报,省继教办定于2010年8月9日至12日集中受理新申报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纸质材料。2010年9月27日至30日集中受理新申报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2011年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费均为100元,备案项目每项50元医学全在线网站www.med126.com。
交款方式:
1、现场交纳至浙江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部
2、邮局汇款至:浙江省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部收;
3、银行汇款:户名:浙江省医学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帐号:7332710182600009781,
以上汇款请注明“2011年继教项目申报”字样,其中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省继教办。如评审费在专家评审前未到,视为放弃申报项目。
五、省继教办联系方法:
杭州市武林广场8号省科协大楼1102室 邮编:310003
电 话:0571-87567838 87567840
传 真:0571-87567838
E-mail: jjb1010-2@163.com
联系人:张革来 单 丹
二○一○年六月六日
附件:
2、2011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