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学分要求第八条 中、高级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每年取得至少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www.med126.com省级医疗卫生单位和三级医院的中、高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获得国家级I类学分不得低于2学分。I类和II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第九条 初级职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除外),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乡镇卫生院的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低于15学分。I类II类学分可兼得。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