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汉中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汉人社发〔2011〕3号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社局、职改办,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各单位,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为了认真落实省、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管理,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根据当前职称评审工作新的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职称评审政策,维护职称政策的严肃性。省、市人事职改部门制定的《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试行)》(陕人发[2003]71号)和《汉中市人事局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试行)》(汉人发 [2004]70 号)文件,已经明确了当前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要求(不含教师系列、非公经济单位),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因此,过去印发的与上述文件规定不一致的职称评审规定要一律停止执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切实维护职称评审政策的严肃性。
教师系列职称评审,继续执行《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陕人发[2003]83 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 2003 年度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系列、工程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安排的通知》(陕教师 [2003] 89 号)、《陕西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陕人发 [2005]43 号)和《陕西省小学教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陕人发[2005]44 号)等文件。
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继续执行原市人事局《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工程系列技术资格评审实施意见》(汉人发 [2009]284 号),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职称评审继续执行市人事局、乡企局、中小企业促进局《关于加强乡镇企业(中小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汉人发 [2006] 239 号)。
二、坚持职称评审原则,严格审查任职资格 条件。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是国家按照专业学科分类、技术标准、岗位职责和职位级别等要求,对具有专门的文化知识和技术水平,从事专业学科研究、技术指导、推广应用工作的人员设置的一种职业称号,各个专业技术职务系列都对学历有一个最基本的要求,重视学历条件,是保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质量的主要措施,因此,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中、省人事职改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当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学历)的规定,全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任职资格,必须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级别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条件。医 学全,在线.搜集.整理www.med126.com其他任何单位发的学历(力)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等均不得作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依据。
论文(著作或作品)是专业技术人员应用、推广、研究先进科学技术的经验总结和科研理论成果,能够客观地反映专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多年来,论文已经成为职称评审中衡量申报人的能力与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但是,由于职称系列(专业)不同,对论文的数量、质量要求也有所不同,形成了同级别职称之间论文要求反差过大等问题。为了基本平衡各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标准,从 2011 年起,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论文数量和质量仍然执行省职改办的相关规定,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必须提交 2 篇以上(含 2 篇)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科技、学术论文,论文篇幅达到 1000 字以上,其中有 1 篇论文(第一作者)必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的公
开专业刊物上发表。
职称评审设置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下同)、计算机条件,目的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根据陕人发 [2007]52 号、 121 号、陕职改办字 [1997]028 号、陕人办发 [2005]34 号和汉职办发 [2005]25 号文件规定,市、县(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应考人员参加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核程序,简化审批手续,从 2011 年起,申报高级职称仍按省上有关规定执行,申报中级职称者,除陕人发 [2007]52 号文件规定的第 5 条之外,凡符合免试条件的,不再逐级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直接提交评审会按规定进行审核,以考代评取得任职资格的由市、县、区职改办在办理资格证书时进行审核。
三、强化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考核,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聘用(聘任)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结论纳入职称评审必备条件,既符合中、省、市相关规定,又体现了职称评审的择优原则。因此,应当重申: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晋升时必须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为优秀者方可申报职称晋升,综合考核结论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确定优秀等次,即:申报人受聘现职以来近两个聘期内(一个聘期按 3 年计算,不足两个聘期的,以受聘现职年限计算)至少有两次以上(含两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其中不得有考核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