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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第二批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鲁卫中综合字〔2013〕9号
更新:2013/5/20 字体:

(二)继承人

1.《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继承人申报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聘任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3.从事中医药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三、遴选程序

(一)此次遴选采取1名指导老师和2名继承人捆绑式申报的方式进行,3人必须都符合遴选条件,否则将影响整体申报结果,不再补报。

(二)各市、省属各单位负责按照遴选条件对本辖区、本单位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拟推荐的指导老师按照省市级、县级和乡镇村级三个类别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分别排出顺序,填写《山东省五级师承教育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基本情况表》(附件4)。

(三)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指导老师和继承人人选。

 四、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工作,是开展五级中医药师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可靠,切实遴选出有丰富临床经验的指导老师和有培养前途的继承人。

(二)认真组织,按时上报。各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和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将《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指导老师申报表》、《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继承人申报表》、《山东省五级师承教育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基本情况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连同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原件由省部属单位、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后退回,按照所列顺序用A4纸左侧装订),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厅中医药综合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文件中所涉及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节点均为2013年7月31日

(四)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申报表的电子版可从山东省卫生厅网站下载。

 联 系 人:王友晓 刘 超

电话:0531-67876296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9号

邮编:250014

电子邮箱:wstzyyzhc@163.com

附件:1.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指导老师申报表

2.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教育作继承人申报表

3.2012年中医临床业务工作量情况表

4.山东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基本情况表

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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