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余卫〔2013〕119号
区有关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2013年卫生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杭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杭卫发〔2013〕16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要做好审核工作。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掌握评审的相关文件、政策精神,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重点把握如下几个方面:
1.审查申报材料的合理性:学历是否为本专业学历,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的规定,申报专业和考试专业及实际从事的专业是否相符等。
2.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是否与申报人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聘任年限(中间有间断的情况要扣除)、论文、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等客观事实相符。
3.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申报的基础材料(比如证书复印页是否完整、清晰)、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是否完整提交,评审表栏目是否遗漏(学历一栏的毕业时间、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是否将不是论文的内容填入论文栏,是否将未开展或未立项的课题等不应填写的项目填入科研栏目,是否将不应提交的杂志提交等。
4.审查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的时效是任现职开始截止到2013年6月30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发表的论文、取得的学历(学位)证等,不得作为2013年评审的有效材料。
对不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上报。对提交弄虚作假等不实材料的,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二、做好单位考评小组评议工作,要客观公正,统一标准,一视同仁的进行评议投票,对个人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写明投票情况。非二级及以上医疗单位的申报人员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的考评小组集中评议投票,推荐结果作为“单位推荐意见”。
三、做好公示工作,上报材料前要按规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各单位7月3日前将正高(包括社区正副高)材料、7月15日前将副高材料报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报评的有关政策要求、程序要求、材料要求、时间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局
2013年6月20日
各区、县(市)卫生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卫生分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其他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2013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201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32号)和《关于申报高级卫技资格提交论文的补充规定》(杭卫发〔2008〕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评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