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确认的任资资格时间,按原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仍由本人保存,配合高级职称确认书或中初级职称确认书使用。
3、确认完成后,所有申报材料原件按原申报渠道退回,审批完整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确认申请表》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须装入申报人个人档案存档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1)来鄂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2)本省专业技术人员未经同意和办理委托评审手续,自行在省外申报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
(3)提交的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4)违反国家、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政策和不符合确认的其他情形。
5、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申报确认工作中,应认真、如实审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包庇偏袒、打击报复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6、申报人提交弄虚作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确认申报或取消已确认的资格,并从申报年度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