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研究探索符合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人才评价方式,逐步改革完善中医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办法,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医药技术高级人才,结合我省实际,决定从2012年起,在我省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人才水平评价中,开展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简称“考评结合”)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工作由考试和评审两个部分组成,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对考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承担考试考务工作,审批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省中医药管理局按照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职改办〔2012〕14号)等有关规定,负责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二、考评范围
凡申报晋升我省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下同)医、药(技)、护专业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按本通知规定进行考评。
中医药专业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民族医药正、副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仍通过评审的方式取得。
三、考试
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标准和阅卷。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提出考试专业设置方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审定考试专业、组织命题及考试、考务工作,负责发放考试合格证,考试合格证作为申报评审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的依据。 (一)报考条件
报考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内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者、任现职内发生医疗差错责任未满一年者、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报考)。
2.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中医药学或医学博士后出站人员;
(2)中医药学或医学博士学位,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3)中医药学或医学硕士学位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中医药学或医学本科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5)中医药学或医学大专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6)中医药学或医学中专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9年;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报名参加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的专业知识考试: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
(2)取得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聘用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岗位3年以上,在聘期内获得下列荣誉之一的:
①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3)按照川组通〔2010〕58号文件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经组织选派到藏区工作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优秀的援藏中医药技术人员。
(4)省级以上中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继承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出师证书者,可提前一年报考。
(5)1998年6月26日之前取得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无医学专业学历(中专学历以下)中医药技术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②受聘中医药专业中级技术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2年,并在我省“乡镇卫生院”、“艰苦边远地区”、“边远山区”、“贫困山区”(见附件1)工作3年以上,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奖励证书。
4.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中医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比照乡镇卫生院同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报考条件报考本专业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