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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
更新:2014/5/8 字体:


(二)考试时间、专业、内容及方式

 1.考试时间与专业。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与卫生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同步,每一专业的考试时间统一定为120分钟。考试专业设置(见附件2),报名时间另文通知。

  2.考试范围及内容。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主要检测参考人员的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内容分为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两大部分。不指定考试用书。

  3.考试方式。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采用卷面答题方式。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病例分析题。客观题涂卡,主观题笔答。

(三)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的确定及有效期

    考试成绩的合格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每一年度全省参加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的考试情况确定。成绩有效期为3年。

  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给成绩合格通知。

  四、评审

  拟晋升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按照相应资格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再由省中医药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同行专家评议。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评审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参加中医药专业副高级技术职务资格专业知识考试并成绩合格的人员,考试成绩在有效期内;

  (2)职称外语(医古文)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我省统一要求;

  (3)城市中医药技术人员定期服务基层及县级(含)以下机构中医药技术人员进修学习达到我省统一要求;
(4)论文要求、科研要求、答辩要求、基层审核要求按《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川中医药发<2010>7号)执行。

(5)聘现岗位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申报中医药专业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内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者、任现职内发生医疗差错责任未满一年者、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不得申报)。

  (2)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中医药学或医学本科及以上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副高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②中医药学或医学大专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副高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
   ③中医药学或医学中专及以下毕业,受聘中医药专业副高级岗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9年以上;

 (3)职称外语(医古文)及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达到我省统一要求。

(4)城市中医药技术人员定期服务基层及县级(含)以下机构中医药技术人员进修学习达到我省统一要求;

(5)论文要求、科研要求、答辩要求、基层审核要求按《四川省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川中医药发<2010>7号)执行。

(6)聘现岗位以来,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3.符合上述中医药专业正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1)(3)(4)(5)(6)项之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中医药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规定的;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3)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4)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

    (5)省级以上中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继承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并取得出师证书者,可提前一年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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