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除参加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援外医疗、中医药师带徒人员和省卫生计生委同意派出到国外进修人员外,其他所有申报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答辩,要求个人提供一篇任现职以来的业务技术工作总结(统一用A4纸打印,字数不超过1500字,一式8份),参加专业组答辩及评分。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小范围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大范围任职资格人员,按省职改办规定的程序办理,同时在评审简表中注明小范围资格评审时间及资格名称。简表中的论文、专业技术业绩、荣誉称号栏目中要填写任中级职务后(或任小范围副高级职务后)的全部内容,同时需提供有关证件或材料。
(十三)报送材料时必须持有本单位公示报告以及市州人社局、省直厅局、企业集团或中央在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公函或委托评审书,要明确列出评审乡镇卫生院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破格晋升人员还应报送专题报告。必须按组织程序逐级报送,不得由申报评审人员本人报送。
(十四)对于申报2014年度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卫生技术人员自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应由本人与拟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签订全职服务合同并经所在单位与县区卫生局认定。如有假借以乡镇卫生院人员身份申报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经查证属实,将取消当年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并在全省通报批评;对于不按规定公示、审核和推荐的单位,经查证属实,将在全省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审材料不予受理:
(一)无相应空岗的单位;
(二)上一年度未参加年度考核或考核结果未达到要求者;
(三)任职条件有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含破格者)医.学 全在.线,提供www.med126.com,但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未达到规定标准者;
(四)上报材料未附业绩、成果、外语、计算机等有关证件原件者;
(五)无市(州)、厅(局)职改部门推荐意见、单位公示报告,或各类表格印章不全、由个人上报材料者;
(六)上一年度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以及被省卫生计生委因参加万名医师支农等工作通报明确不得晋升者。
三、 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一)报送评审材料时间为8月28日至9月26日。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省直部门以及非国有单位务必于9月12日前上报评审材料,各市州卫生局、人口委(卫生计生委)务必于9月26日前统一上报评审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地点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广电网络大厦13楼)。
各市州、各部门和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及时向有关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传达,抓紧做好符合条件人员的推荐、评审材料的审核与公示工作,及时上报评审材料,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联 系 人:周宏斌 姜凌燕 苏宁
联系电话:(0931)8539710、4818115、4818721
甘肃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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