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委直属联系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国卫人才便函(2016)53号
委直属联系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委直属联系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16〕508号) 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委直属联系单位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定于6月18日进行,具体场次安排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应于6月10—18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人员及免试人员范围
拟申报卫生系列医、药、护、技开考专业高级资格评审的人员应参加考试。对援疆、援藏、援青、援非、扶贫等申报人员,援派时间超过1年者,自援派之日起,3年内免试。
三、考试效用
自2016年起委直属联系单位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3年有效。副高级资格考试划定合格分数线。正高级资格考试成绩作为评审参考,申报人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多次参加考试,选取最优成绩提交评审会。申报专业发生变化时,须重新参加拟申报专业的考试。
四、考试内容
考试旨在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长120分钟。题型有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3种。考试共开设70个专业,具体见附件。申报人报考专业应与拟申报评审专业一致。
五、报考要求
具体考务工作由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承担。 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如下:
(一)报考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 表》”)一式2份。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1份。
3.各单位核实报考材料并在《报名表》上加盖印章;
4.各单位应于6月5日前网上确认本单位报考人员,并将报考材料统一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马辉59935236
技术支持电话:82605165 82605819
人事司
2016年5月23日
医学全在线-卫生高级职称考试频道(www.med126.com/zhicheng/)第一时间整理发布全国各地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绩查询等安排、评审通知以及评审结果人员名单公示、证书发放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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