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省级高评委受理申报材料装订要求。省级高评委受理个人及单位申报材料请按《贵州省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与格式》(附件12)的相关要求提供和装订。按照黔人社厅通〔2016〕273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发表的论文、论著需提交“万方数据资源系统”、“中国知网”、“维普资讯网”三大数据库之一的检索报告,或相关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SCI论文还应提供影响因子查新证明。学术会议交流论文须提供参会文件(邀请函)论文证书及论文汇编原件。
八、其他事项
(一)收费。继续按照《关于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统一归类管理的通知》(黔人通〔2008〕159号)《关于全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归类管理工作的实施办法》(黔人通〔2008〕174号)和《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字〔2011〕27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文件资料下载。文件、表格等申报资料可登陆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内“通知公告”或“人事信息”栏下载。
(三)认真做好新修订条件的政策宣传。2017年起,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将全面执行新修订的《贵州省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黔人社厅〔2016〕398号)各地、各部门各用人单位要加大对新条件的学习和宣传力度,用人单位要组织职工开展新条件专题学习,帮助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了解和掌握新条件的具体内容,确保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顺利做好职称申报工作。
(四)未尽事宜。对本通知未提及的资格证书年审、学历提升、机关分流、破格要求等职称政策,按我省现行职称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原有卫生系列职称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人才交流考试培训中心:
吴翔0851-83617522
尹继山0851-83617522
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马昱0851-86820725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谷雨0851-85837326
贵阳市卫生计生委: 彭艳 0851-87987239
遵义市卫生计生委: 李国东0851-23119518
六盘水市卫生计生委:吴新文0858-8320950
安顺市卫生计生委: 甘永青0851-33236341
毕节市卫生计生委: 陈鸿 0857-8252362
铜仁市卫生计生委: 刘亚 0856-5212951
黔南州卫生计生委: 罗常青0854-8317525
黔东南州卫生计生委:周锋0855-8221723
黔西南州卫生计生委:曹宁0859-3228571
附件:
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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