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中医师承考试报名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52号令)、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我省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的
进一步规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突出中医师承和确有专长特色考核形式,培养具有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师承和确有专长合格人员。
二、组织实施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全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的考核考试工作,并命制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试题库。出师考核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确有专长考核由市州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师承考核
(一)跟师管理。
1.坚持属地化原则,指导老师所在单位主管卫生局负责师承人员及其指导老师的准入和管理,组织师承人员与其指导老师在跟师带教前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督促、审查师承关系合同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2.师承人员须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师承人员采取中医理论学习和跟师抄方的方式进行。跟师内容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中医经典著作和指导老师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技术专长等。藏医、蒙医师承人员参照执行。
3.师承人员平时考核、阶段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指导老师所在单位及其主管卫生局负责,与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考核一并进行。
(二)出师考核
1.考核对象。
具有甘肃户籍、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并能保证以师承方式跟师学习传统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下同)满3年的人员。在非户籍地跟师学习人员,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指导老师执业所在地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出师考核申请。
2.考核方式。
出师考核包括临床实践技能考核和综合笔试,临床实践技能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与临床答辩的方式,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出师考核考试的命题和组卷工作,具体考核标准、内容及办法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
(三)考核程序。
1、申报。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并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局审核同意后,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申请。在跟师学习期间,指导老师变更执业地点的,由最后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填写审核意见。
申请出师考核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学历或学力证明;
(5)指导老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核准其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从事中医、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证明;
(6)经公证机构公证的《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7)跟师学习记录等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2、审查。
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市州卫生局,市州卫生局负责对申请出师考核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导老师执业地点在省属医疗机构的,由省属医疗机构审查后直接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省中医药管理局对材料进行复核,符合考核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3、考试。
出师考核由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出师考核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各市州卫生局每年6月底前将参加出师考核人员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出师考核合格者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发给《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四、确有专长考核
(一)考核对象。
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人员。
(二)考核方式。
确有专长考核包括临床实际本领考核和综合笔试,临床实际本领考核,采取基本操作、临床答辩,综合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命制确有专长考核考试试题库,市州卫生局负责组卷、制卷等考试组织工作。具体考核标准、内容及办法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和《传统医学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大纲(试行)》执行。
(三)考核程序。
1、申报。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填写《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向所在市卫生局提出申请。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明;
(3)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申请人所在市州卫生局出具的证明其依法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年限的材料;
(5)两名以上当地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出具的证明其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的材料,证明材料格式和内容由各市州卫生局制定;
(6)各市州卫生局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等。
2、审查。
县(市、区)卫生局负责对申请确有专长考核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上报市州卫生局,市州卫生局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考核条件的,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并发放准考证。
3、考试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确有专长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各市州卫生局组织实施,每年10月份最后一个双休日进行,由市州卫生局在报名申请截止前3个月在辖区内进行公告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各市州卫生局于考核前1个月将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并在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将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汇总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审查,合格者由负责组织考核的市州卫生局发给《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考试作为培养中医药人才,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不同层次需求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各地要按照《甘肃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要求,加强领导,制定本地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确定办事机构,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凡在出师考核和确有专长考核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按照执业医师考试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地在实施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过程中,要依据《考核考试办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3〕28号)精神,按照《甘肃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方案》要求,做到公正、公开、公平。本通知下发之前按照《考核考试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跟师学习满3年的人员,提供原始证明后,可直接申请出师考核,并于2014年1月31日前由各市卫生局将申请出师考核名单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于2月中下旬组织出师考核。
四、《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和《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是对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具备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评价和认定,不作为有效行医证件使用。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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