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力宣传中医药健康文化
21. 深入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以“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民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为主题,以完善中医药健康文化内容、搭建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平台、畅通中医药健康文化普及路径为主要内容,各地要通过制作中医药健康知识展板、阅报栏、宣传墙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宣传推广《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普及中医药知识、养生保健理念和方法,引导城乡居民自觉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到2020年,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较“十三五”初期提升10%。
(九)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规范管理
22. 进一步加强中医规范管理。各地要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进行监督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医诊疗规范,中医病历、处方等中医医疗文书书写要符合《中医病历书写规范》、《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相关规定,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23. 进一步加强中药使用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应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中药饮片和煎煮中药的质量;开展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促进中药饮片合理应用;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中成药类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在鼓励支持乡村中医药技术人员自种、自采、自用民间习用中草药的同时,要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24. 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管理。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中药生产和经营企业中药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中药采购程序,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采购中药饮片、中成药,保证中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地方各级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医疗保障管理部门要本着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安排,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各级政府应根据相关部门机构职能和人员调整等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并且充分发挥作用,加强对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注:调整后的福建省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2)。
(二)强化责任制
落实部门职责。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
——卫生计生部门要把提升工程行动计划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细抓实抓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和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对实施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评价和绩效考核中, 要将中医药内容列为重要指标;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执业许可和年度校验时,要落实好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中有关中医药科室设置和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层卫生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将中医药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统筹考虑,统一安排。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基层中医药项目投资扶持力度,重点推进县级中医院标准化建设和综合能力提升建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适应中医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指导和支持适当放宽基层中医药人才招聘、引进条件,简化程序,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探索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制度,落实基层中医药人才职称评聘优惠政策。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基层中药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中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出台相关规定后,抓紧落实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制,完善医疗机构特色中药制剂在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的政策措施。
——医疗保障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制定鼓励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应用的医保、价格政策。
建立目标责任制。各地要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做到每项工作都有明确的目标责任、明确的时间节点和明确的考核内容,把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政策落实
落实政府对基层中医药投入补偿政策。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基层中医药投入,重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建设、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以及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进一步细化落实政府对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投入倾斜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具体补助办法。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及时完善、调整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促进中医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落实医保对中医药服务的鼓励政策。在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中,完善差别支付政策,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小病到基层就诊。在推进按病种付费时,要以既往费用数据和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为基础,建立谈判协商机制,在保证疗效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中西医病种付费标准,引导基层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节约医疗费用。逐步将日间手术以及符合条件的中西医病种门诊治疗纳入医保基金病种付费范围。
鼓励和规范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使用。各地要全面落实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中药饮片不纳入药占比控制范围等政策。加强中药饮片合理应用管理,采取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建立专项点评制度等措施严格控制中药饮片的不合理使用医学全.在.线.提供. www.med126.com。落实《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9号),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中药制剂。待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出台相关规定后,推进《中医药法》中关于仅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品种实行备案制等政策落地。
落实完善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激励政策。在深化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改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各地要通过落实完善基层中医药人员编制备案管理、职称评聘、收入分配和发展空间等措施,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到基层服务。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一体化管理,推动人才资源下沉。
(四)强化项目带动
积极争取各级资金开展提升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及其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中医药设备配置,基层中医药人员培养,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城乡对口支援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基础设施、基层中医特色专科(专病)、中医医疗技术推广应用能力和信息化建设等。各地要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明确的重点任务和国家级、省级实施的建设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形成上下联动、共同投入、相互配合的投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五)强化示范引领
持续组织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地要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地区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和评审细则》的要求开展创建工作,并与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相结合。同时,要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先进单位可操作、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并及时加以推广。到2020年,力争25%的县级区域建成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六)强化考核督查
加强考核督查。各地要将提升工程纳入本地区“十三五”深化医改规划和年度医改重点任务,将其重点指标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卫生计生部门的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提升工程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见附件3)加强对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
各地要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考核评价指标进行“对账盘点”,加强督促检查,5年内省级督查覆盖辖区内所有的设区市和60%的县(市、区)、市级督查覆盖辖区内所有的县(市、区)和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时也要接受国家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组织的督查。
建立通报奖惩制度。各地要将年度考核督查结果及时向被考核督查的相关部门及所在的地方政府通报,并将考核督查结果作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项目分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合格、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的地区要进行约谈。
(七)强化宣传引导
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宣传和培训,使各级卫生计生、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食品药品监管、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城乡居民充分认识实施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参与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中医药人员主力军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