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鱼药配置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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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马林 有腐蚀性和毒性,可引起鳃组织发炎,降低水体溶氧,见光易分解,不宜与漂
白粉、 鱼康、鱼安、
高锰酸钾、甲基蓝等氧化性药物混用。 生
石灰 现配现用,晴天用药效果更佳。不宜与漂白粉、鱼康、鱼安、钙、镁、重金属盐、有机络合物等混用。 漂白粉 不能与酸类、福尔马林、生石灰等混用。 高锰酸钾 长时间使用本品易使鳃组织受损伤,药效受有机物含量、水温等影响。与有机物如
甘油、酒精等会还原脱色失效,与氨及其制剂呈絮状沉淀失效。因此不宜与氨制剂、碘、酒精、鞣酸等混用。与甘油、药用莜酸研磨可产生爆炸。 二氯异氰尿酸钠、 现配现用,宜在阴天傍晚施药,避免使用金属器具。保存于干燥、通风处。不与酸、铵盐、硫磺、生石灰等配伍混用。 二氯异氰 现配现用,药效受有机物含量、光照等影响。不得用金属器皿成装,不宜与其它消毒剂混用。 季铵盐 不可与其它阳离子表面活性剂、碘制剂、高锰酸钾、生物碱及盐类
消毒药合用。 新洁尔灭 不能与碘、碘化钾、过氧化钠、氧化剂合用;不能与肥皂、洗衣分等表面活性剂合用;与氨水、氨盐类生成爆炸性磺化物;与碱类生成碘酸盐;与重金属盐类生成黄色沉淀。 碘及其制剂 密闭避光保存于阴凉干燥处,杀菌效果受水体有机物含量的影响。与硫代
硫酸钠共用氧化脱色;与生物碱共用会变蓝色;与
龙胆紫共用疗效减弱;与挥发油、脂肪油共用分解失效;与一些呋喃类药物合用有拮抗作用;因此不宜与碱类、重金属盐类、
硫代硫酸钠、季铵盐等混用。
青霉素 与碱性药物如ST注射液等逐渐失效;与酸性药物如
四环素分解失效;与氧化剂
碘酊、高锰酸钾、
过氧化氢溶液破坏失效;与重金属盐类沉淀失效。
氯霉素 与强碱及强酸性溶液破坏试销;与青霉素、先锋霉素、卡那霉素、
庆大霉素合用可能产生拮抗作用;有免疫抑制作用,疫苗免疫期间禁止使用。 土霉素 避光保存,和青霉素合用,抑制青霉素的杀菌作用;与中性及碱性溶液合用,分解失效;不与对肝脏有毒性的药物合用;Ca2+、A13+、卤素、
碳酸氢钠、凝胶等可影响本品吸收。 金霉素 与复方碘溶液沉淀失效。 四环素 与生物碱试剂沉淀失效;不能与含氯消毒剂合用;与挥发油、脂肪油共用分解失效。 罗
红霉素 不宜与
麦角胺或二
麦角胺配伍。 庆大霉素 抗菌作用受PH影响较大,在碱性环境中抗菌作用增强;不可与
两性霉素B、
肝素钠、邻氯青霉素等配伍合用。 卡那霉素 毒性较大,须慎用;不宜与碱性药物配伍,以免增强毒性作用。 恩诺沙星 与氯霉素、呋喃类共用会降低药作用。 氟哌酸 避免与制酸药
氢氧化铝、
三硅酸镁等同时配伍服用;与氯霉素、
利福平、呋喃类药物有拮抗作用,不宜配伍合用。
环丙沙星 不宜与氨
茶碱、
阿霉素及
呋喃妥因等合用;抗酸药抑制本品吸收,避免同时服用。
氧氟沙星 不宜与四环素、氨基糖甙类药物配伍合用,合用时应酌情减少用药。抗酸药物可影响本品的吸收代谢。 沙拉沙星 毒副作用低,与其它药物无交叉耐药性,对已对抗生素、磺胺类、呋喃类药物产生耐药的菌株仍非常敏感。 喹诺酮类 与氯霉素、利福平用具有拮抗作用;使荼淀酸、氟哌酸作用消失;使氟哌酸和环丙沙星的作用部分消失;与青霉素、先锋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合用可能产生拮抗作用;与二价或三价阳离子等生成不溶性络合物。 硫酸铜 与氨溶液生成蓝色沉淀;与酸及其制剂生成暗褐色沉淀;与碱性液体生成深蓝色沉淀;放置或加热呈现黑色。 敌百虫 不能与碱性药物混合使用;溶液长久放置分解失效;与
阿托品磷毒一起用拮抗失效 呋喃类 不能与荼淀酸、制酸剂苯
巴比妥配伍 磺胺类药 与酸性液体析出沉淀;与生物碱液体析出沉淀;与
普鲁卡因疗效减弱或无效;与5%磷酸氢钠注射液析出沉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