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面试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邯郸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具体地点、时间、采取方式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实行百分制。为确保招聘质量,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生总成绩为:
综合类=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医学类=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邯郸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考察主要是对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分别报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取消应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www.med126.com。
4、请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
政策咨询电话:
0310-3112965(市委组织部)
0310-3111514(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
0310-306012315103309131
附:
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