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防治原则
防病与治病是中医学理论体系中两个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医学不仅在临床医学方面建立了以整体观、恒动观与辨证论治为特点的临床诊疗体系,而且在预防医学方面也积累了极为丰富的经验,并有其独特的理论。本章主要介绍中医学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预防原则
预防,是指采用一定的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和发展。早在《内经》中就明确提出了“治未病”的预防思想。所谓“治未病”,包括“未病先防”和“既病防变”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未病先防
未病先防,是指在疾病未发生之前,采取各种措施,做好预防工作,以防止疾病的发生。由于疾病的发生与机体的正气和邪气密切相关,因而从这两方面入手对于预防疾病的发生十分必要。一方面应注重调养正气,提高机体的抗邪能力。如《素问·遗篇·刺法论》所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从而抵御疾病的发生。其途径主要有调摄精神,避免不良精神刺激,使气机畅达,气血和平;加强锻炼,增强体质,通过坚持进行多种卓有成效的保健运动,提高健康水平;注重生活起居规律,也是提高正气的重要手段,如《素问·上古天真论》所说:“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医学三基天年,度百岁乃去。”即强调适应自然环境的变化,对饮食起居、劳逸等有适当的节制和安排;此外,适当进行药物的预防及人工免疫也是提高正气的重要方法。《素问·遗篇·刺法论》即有“小金丹……服十粒,无疫干也”这样的药物预防记载。而发明于十六世纪的人痘接种法预防天花,更是开创了人类人工免疫的先河,其它如运用苍术、贯众、板蓝根等药物预防疾病的措施也应广泛应用。另一方面,应注意防止邪气的侵害。如搞好卫生,防止环境、水源和食物的污染,避免六yin、疫疠、七情、饮食与劳逸等致病邪气的侵袭,也是未病先防的有效手段和方法。
二、既病防变
既病防变,是指疾病已经发生,应力求做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防止疾病的发展与传变。一方面,要早期诊治,防止病邪深入而加重病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府,其次治五藏。治五藏者,半死半生也。”即强调了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的重要性。另一方面,是根据疾病的传变规律,先安未受邪之地,作好预防。如《难经·七十七难》说:“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者,何谓也?然,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肝属木,脾属土,肝木能乘脾土,故临床上治疗肝病,常配合健脾和胃的方法,这是既病防变法则的具体应用。
第二节 治 则
治则,是治疗疾病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它是在整体观念、恒动观和辨证论治精神指导下而制定的治疗疾病的准绳,对临床立法、处方、用药、针灸等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治法,则是在一定治则指导下制订的针对疾病与证候的具体治疗方法。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治则是治疗疾病时指导治法的总原则,具有原则性和普遍性意义;治法则是从属于一定治则的具体治疗方法,其针对性及可操作性较强,较为具体而灵活。
中医学在临床诊治疾病的过程中,非常强调治病求本,即寻求疾病的证候本质,并针对其本质进行治疗。因此,治病求本是中医学治疗疾病最基本的治疗观,它对于治疗原则的确立,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本节主要介绍中医学的基本治则。
一、正治与反治
(一)正治
正治,是指逆其证候性质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又称“逆治”。即采用与证候性质相反的方药进行治疗,它是临床常用的一种治疗原则。适用于疾病的本质和现象相一致的病证。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寒者热之 是指寒性病证表现寒象,用温热性质的方药来治疗。如表寒证用辛温解表的方药;里寒证用辛热温里的方药。
2.热者寒之 是指热性病证表现热象,用寒凉性质的方药来治疗。如表热证用辛凉解表的方药;里热证用苦寒清热的方药。
3.虚则补之 是指虚损病证表现虚候,用补益扶正的方药来治疗。如阳气虚弱用扶阳益气的方药;阴血不足用滋阴养血的方药。
4.实则泻之 是指邪实病证表现实象,用攻邪泻实的方药来治疗。如食滞病证用消食导滞的方药;瘀血病证用活血逐瘀的方药。
(二)反治
是指顺从疾病假象而治的一种治疗原则,又称“从治”。即采用的方药性质与疾病表现出的假象性质相同。它适用于疾病的征象与疾病本质不完全一致的病证。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寒因寒用 即用寒性药物治疗假寒症状的病证。适用于真热假寒证。如外感热病,里热极盛,阳气郁闭于内,格阴于外,热深厥深,而出现四肢厥冷的假象时,顺从其外在的假象而用寒性药物治疗。从表面看是以寒治寒法,但从病因病机来讲,仍属于以寒治热。
2.热因热用 即用热性药物治疗假热症状的病证。适用于真寒假热证。如由于阴邪内盛,格阳于外,致阳气上浮,反见面红等假热证候,顺从这种假热而用热性药治疗。从表面看是以热治热,但从病因病机来讲,仍属于以热治寒。
3.塞用塞用 指用补益的药物治疗因虚而闭塞不通的真虚假实证。脏腑气血不足,功能低下亦可产生具有闭塞不通现象的病证,当以补开塞。如脾虚失运导致的腹胀满闷等症状,应用补脾益气法治疗,使脾气健运,则胀满自除。
4.通因通用 指用具有通利作用的药物治疗具有通泻症状的实证。例如食积腹泻,治以消导泻下之法;瘀血崩漏,治以活血祛瘀之法;湿热痢疾,用清热解毒、通利大便之法,均为通因通用治疗疾病的常例。
二、治标与治本
标与本是相对而言的,标本关系常用来概括说明事物的现象与本质,在中医学中常用来概括病变过程中矛盾的主次先后关系。不同情况下标与本所指不同,如就邪正而言,正气为本,邪气为标;就病机与症状而言,病机为本,症状是标;就疾病先后言,旧病、原发病为本,新病、继发病是标;就病位而言,脏腑精气病为本,肌表经络病为标。掌握疾病的标本,就能分清主次,抓住治疗的关键,有利于从复杂的疾病矛盾中找出和处理其主要矛盾或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复杂多变的疾病过程中,常有标本主次的不同,因而治疗上就有先后缓急之分。
(一)急则治标
急则治标,是指在标病甚急,若不先治其标,就会危及患者生命或影响对本病的治疗时所采取的一种治疗原则。一般适用于暴病且病情较为严重,或在疾病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危及生命的某些病证,从而影响到本病治疗时。如突然大出血的病变,出血为标,导致出血的原因是本,此时病情危急,当先止血以治标,待血止后,再治出血之因以图其本;又如,原有宿疾复感外邪而新感又较急时,应先治外感之标,新病愈后,再治宿疾之本。
(二)缓则治本
缓则治本,是指在病情不急的情况下,抓住疾病的本质进行治疗的一个原则。一般适用于慢性疾病,或急性病转愈过程中,邪气未尽而正气已虚时。如内伤杂病中,由于肺肾阴虚致使阴虚火旺、虚火灼肺、肺失清肃而出现的咳嗽,当以肺肾阴虚为本,咳嗽为标,治疗不应以一般止咳治其标,而应滋养肺肾之阴以治其本。又如,小便癃闭,急行通利后,须抓住病机以消除病本,以免再出现癃闭不通。
治标是应急情况下的权宜之计,而治本才是治病的根本大法。
(三)标本同治
标本同治,是指在标病与本病并重时所采用的一种治疗原则。单治本病而不治其标病,或单治标病而不治其本病,均不能适应该病证治疗要求时,就必须标本同治。例如虚人感冒,患者素体气虚,复感外邪,外邪虽不重,但因正虚而外邪不易祛除,此时当采用益气解表的治法,益气为治本,解表祛邪为治标,使正胜邪退而病愈。
一、调整阴阳
疾病的发生,其本质是机体阴阳相对平衡遭到破坏,造成体内阴阳的偏盛偏衰的结果。因此,调整阴阳,补偏救弊,损其有余,补其不足,恢复和重建人体阴阳的相对平衡,促进阴平阳秘,是治疗疾病的根本法则之一。
(一)损其有余
损其有余,又称损其偏盛,是指阴或阳的一方偏盛有余的病证。采用“实则泻之”的方法来治疗。例如,阳偏盛,表现出的阳盛而阴相对未虚的实热证,用“治热以寒”即“热者寒之”之法,清泻阳热;表现出阴盛而阳相对未虚的实寒证,用“治寒以热”即“寒者热之”之法,温散阴寒。
(二)补其不足
补其不足,又称补其偏衰,主要针对阴或阳的一方,甚至双方虚损不足的病证,采用“虚则补之”的方法来治疗。
1、阴阳互制 对于阴虚无以制阳的虚热证,采用滋阴的方法以治虚热,又称为“阳病治阴”;正如唐.王冰所说“壮水之主,以制阳光”。对于阳虚无以制阴的虚寒证,采用补阳的方法以治虚寒,又称为“阴病治阳”。如唐·王冰所说“益火之源,以消阴翳”。
2、阴阳互济 根据阴阳互根的原理,治疗阳偏衰时,在扶阳剂中适当佐用滋阴药,使“阳得阴助而生化无穷”,称为“阴中求阳”。治疗阴偏衰时,在滋阴剂中适当佐用扶阳药,使“阴得阳升而泉源不竭”,称为“阳中求阴”。
3、阴阳并补 对于阴阳互损所表现的阴阳两虚证,须分清主次而双补:阳损及阴者,则应在充分补阳的基础上配合滋阴之药。阴损及阳者,则应在充分滋阴的基础上配合补阳之品。
二、扶正祛邪
(一)扶正祛邪的概念
扶正,即扶助正气,增强体质,提高机体的抗邪及康复能力。适用于各种虚证,即所谓“虚则补之”。而益气、养血、滋阴、温阳等,均是在扶正治则下确立的具体治疗方法。在具体治疗手段方面,除内服汤药外,还可有针灸、推拿、气功、食疗、形体锻炼等。
祛邪,即祛除邪气,消解病邪的侵袭和损害、抑制亢奋有余的病理反应。适用于各种实证,即所谓“实则泻之”。而发汗、涌吐、攻下、消导、化痰、活血、散寒、清热、祛湿等,均是在祛邪治则下确立的具体治疗方法。其具体使用的手段也同样是丰富多样的。
(二)扶正祛邪的运用
扶正与祛邪两者相互为用,相辅相成,扶正增强了正气,有助于机体祛除病邪,即所谓“正胜邪自去”;祛邪则在邪气被祛的同时,减免了对正气的损害,即所谓“邪去正自安”。扶正祛邪在运用上要掌握好以下原则:第一,攻补应用合理。即扶正用于虚证,祛邪用于实证;第二,把握先后主次。对虚实错杂证,应根据虚实的主次与缓急,决定扶正祛邪运用的先后与主次;第三,扶正不留邪,祛邪不伤正。具体运用如下:
1.单独运用
(1)扶正:适用于虚证或真虚假实证。扶正的运用,当分清虚证所在的脏腑经络等部位及其精气血津液阴阳中的何种虚衰,还应掌握用药的峻缓程度。虚证一般宜缓图,少用峻补,免成药害。
(2)祛邪:适用于实证或真实假虚证。祛邪的运用,当辨清病邪的性质、强弱、所在部位,而采用相应的治法;还应注意中病则止,以免用药太过而伤正。
2.同时运用 扶正与祛邪的同时使用,即攻补兼施,适用于虚实夹杂的病证。由于虚实有主次之分,因而攻补同时使用时亦有主次之别。
(1)扶正兼祛邪:即扶正为主,辅以祛邪。适用于以正虚为主的虚实夹杂证。
(2)祛邪兼扶正:即祛邪为主,辅以扶正。适用于以邪实为主的虚实夹杂证。
3.先后运用 扶正与祛邪的先后运用,也适用于虚实夹杂证。主要是根据虚实的轻重缓急而变通使用。
(1)先扶正后祛邪:即先补后攻。适用于正虚为主,机体不能耐www.med126.com/zhuyuan/受攻伐者。此时兼顾祛邪反能更伤正气,故当先扶正以助正气,正气能耐受攻伐时再予以祛邪,可免“贼去城空”之虞。
(2)先祛邪后扶正:即先攻后补。适应于以下两种情况:一是邪盛为主,兼扶正反会助邪;二是正虚不甚,邪势方张,正气尚能耐攻者。此时先行祛邪,邪气速去则正亦易复,再补虚以收全功。
总之,扶正祛邪的应用,应知常达变,灵活运用,据具体情况而选择不同的用法。
三、三因制宜
三因制宜,包括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和因人制宜。由于时令气候、地理环境、个体体质等因素对疾病的发生与发展产生着重要影响。因此,治疗疾病时,应充分考虑这些因素,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出适宜的治则。
(一)因时制宜
因时制宜,是指根据不同季节和气候特点,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如夏季气候炎热,人体腠理开泄,故不宜过用辛温发散药,以免开泄太过伤阴耗气;冬季气候寒冷,人体腠理致密,当慎用寒凉之品,以防损伤阳气;暑季多雨,气候潮湿,故病多挟湿,治宜加入化湿、渗湿之品。
(二)因地制宜
因地制宜,是指根据不同的地理环境特点,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不同的地理环境,由于气候条件及生活习惯不同,人的体质和病变特点也有区别,所以治疗用药亦应有所差异。如同属外感风寒证,西北干寒地区,多选用辛温解表发散力强的药物,如麻黄、桂枝之类;而东南温热地区,则多选用发散较轻的药物,如荆芥、防风之类。
(三)因人制宜
因人制宜,是指根据病人年龄、性别、体质、生活习惯等不同特点,来考虑治疗用药的原则。如老年人气血衰少,生理功能渐退,患病多虚证或正虚邪实证,治疗偏于补益;若为实证,攻之宜慎,以免损伤正气。又如,小儿脏腑娇嫩,气血未充,为稚阴稚阳之体,故治疗小儿病,当慎用峻剂和补剂。此外,临床用药剂量上,亦必须根据年龄加以区别。再者,男女性别的不同,生理特点也各异。如妇女有经、带、胎、产诸疾及乳房、胞宫之病,治疗用药必须加以考虑。如妊娠期,禁用峻下、破血、滑利、走窜伤胎或有毒的药物;产后又要考虑气血亏虚及恶露等情况。又如,男子有精室疾患及男性性功能障碍等特有病症,如阳痿、早泄、遗精、滑精、前列腺疾患以及精液异常等,治疗用药也必须考虑。再就是由于个体的先天禀赋和后天调养不同,致使个体体质不同,如阳盛之体应慎用温热药,阴盛之体应慎用寒凉药。患者的职业、工作条件等也与某些疾病的发生有关,在治疗时,均应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