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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分类:内分泌系统药物 二级分类:下丘脑及影响内分泌的药物 三级分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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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为生长激素(growth hormone,GH)受体拮抗剂。生长激素受生长激素释放激素(GHRH)和生长抑素(SMS)调节,循环中的生长激素与周围组织(如肌肉、肝脏、骨组织)中的生长激素受体(GHR)结合导致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的分泌,对靶组织产生生长刺激作用。本品为GH类似物,能与GHR1的位点结合,从而抑制GH与GHR的结合,使肢端肥大症(也称巨人症)患者的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的浓度达到正常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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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下注射本品后33~77h血药浓度达高峰,与静注10mg相比,皮下注射20mg的平均吸收率为57%。表观分布容积为7L,表示本品无组织分布。皮下注射后,本品的峰浓度(Cmax)和药时曲线下面积(AUC)不随剂量成比例增加。每天皮下注射本品10mg、15mg、20mg,12周后血浆药物浓度分别为(6.6±1.33)μg/ml、(16.0±2.2)μg/ml、(27.0±3.1)μg/ml。本品分子与聚乙二醇通过共价键结合,降低了清除率。每天皮下注射本品10~20mg,多次给药后平均清除率为28~36ml/h,清除率随体重的增加而增加。单剂量或多剂量给药后平均半衰期为6天,给药96h后,尿中回收率不足1%。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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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降低肢端肥大症患者的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浓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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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品生殖毒性分级为B,孕妇慎用。尚不知本品是否经乳汁分泌,哺乳期妇女慎用。老年人应慎用,并从小剂量开始。2.可能引起垂体瘤生长,治疗过程中,必须密切关注垂体瘤的体积。3.用药期间应定期监测肝功能。4.本品可使肢端肥大症患者中低水平的TC、LDL、脂蛋白B、高脂蛋白A恢复正常。5.本品过量可引起疲乏加重,出现药物过量后应停止用药,直到IGF-1达到或超过正常水平。6.2~8℃冰箱保存,禁止冷冻。溶解后的溶液6h内用完。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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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能很好耐受,少数患者垂体瘤出现进展性增长,个别患者肝功能检测出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中等程度升高,一些患者发现有抗GH的中和抗体,但在治疗过程中这些抗体似乎没有影响药物的作用。其他不良反应如下。1.全身:感染(包括上呼吸道感染、水疱、耳部感染)、疼痛、注射部位反应、意外伤害、背痛、流感样症状、胸痛。2.消化系统:肝功能异常、腹泻、恶心。3.神经系统:头晕、感觉异常。4.代谢:外周水肿。5.心血管系统:高血压。6.呼吸系统:鼻窦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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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下注射:负荷剂量40mg。维持剂量从10mg开始,每4~6周检测血浆IGF-1浓度,如果IGF-1浓度高于正常值,本品剂量增加5mg,直到IGF-1浓度达到正常范围,肢端肥大症状得到缓解。最大维持剂量不得超过每天30mg。医学.全在线www.med126.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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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长激素能通过降低胰岛素的敏感性而降低胰岛素的糖代谢作用,本品为生长激素受体拮抗剂,可能提高胰岛素的敏感性,与胰岛素或口服降血糖药合用应适当降低降血糖药剂量。2.本品与罂粟碱类药物合用需增加剂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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