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及附属医疗机构,局属各单位: 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事前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五一”期间安全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各项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卫生系统实际情况,现对做好2006年“五一”期间医疗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应急医疗保障和医疗救治工作 (一)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值班制度,确保联系渠道畅通。节日期间实行党政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市医疗急救中心要加强节日期间的车辆调度工作,确保及时出车。各急救中心(站)和医疗机构急诊科要24小时保持工作状态,在保证日常医疗急救工作的同时,确保能够随时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各种灾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工作。切实加强急诊室、病区、手术室的医疗技术力量,做好值班医护人员的交接班工作,确保急救“绿色通道”畅通。 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我局《关于2006年“五一”期间本市医疗机构门诊时间安排的通知》做好门诊安排。 (二)加强应急储备,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卫生应急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各种灾害事故,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地区、部门实际情况和应急工作需要,落实好人力、物资、技术等应急储备工作,确保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紧急疫情,各单位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相关预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快速、有效处置,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二、扎实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五一”期间,各区县卫生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以霍乱、细菌性痢疾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有关医疗机构要从即日起开设肠道门诊,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筛检,做到对肠道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肠道传染病病人,有关单位要按照规定做好疫情传报和网络直报工作,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同时做好传染源追踪和密切接触者的管理,落实疫点、疫区的卫生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上海市2005-2006年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做好人禽流感、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门急诊预检分诊、发热门诊的筛查和甄别工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及时调查和处置疫情。 三、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要求,加强打击非法行医等执法工作。节日期间要加强对旅店业、旅游度假村的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及公共用具卫生状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卫生监督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及时查处重大举报投诉事件,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 (一)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五一”节前,各单位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以“防火、防爆、防盗、防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开展一次全面、深入、彻底的安全大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以往发现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锅炉、电梯、高低压变配电房、各类压力容器、高压氧舱、易燃易爆物品,门急诊和病房等公众聚集场所,各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出口,各类警示标志,建筑施工工地等生产、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吸取辽源市中心医院重大火灾事故和山西原平轩岗煤电公司职工医院爆炸事件的深刻教训,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救诊群众的安全。 (二)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节日期间,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落实医疗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确保医疗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各采供血机构要加强血液安全管理,保证临床用血。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加强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严格医务人员外出管理,注意避免医疗骨干同时大量外出。加强药品管理,严格落实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措施,确保临床用药安全。节前检查落实有关医疗设备、药品等配备情况,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药品等的充足供应。安排好保卫部门力量,积极防范“医托”、“号贩子”,维持正常就医秩序。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病原微生物感染和扩散。节前,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设立单位要对有关生物安全规定、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实验室设施、设备、材料等进行维护。要加强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保卫措施,严防病原微生物被盗、被抢、丢失或泄漏,保障实验室及其病原微生物的安全。 (四)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医院信息系统安全防范工作。节前要做好数据备份和系统检查等工作,切实落实办公自动化设备及信息系统等的保密措施。对不能停机断电的机房和信息储备,要加强设备运行保障措施和用电安全措施。各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提前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进行检测,确保报告系统正常运行。节日期间,各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值班或备班,并做好启动信息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保障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确保一方平安。要积极排摸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矛盾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动态信息,及时上报。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引发不稳定的因素和苗子。 要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置医疗纠纷等重点信访工作。“五一”期间,各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接待医疗纠纷当事人,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可能采取极端行为的来访者,要及时会同公安部门依法果断处理。如遇较大规模(5人以上)群众上访,有关处置情况要随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报市卫生局值班室(电话:62898013)。 请各区县卫生局、各市级医疗机构、局属各单位将“五一”节日值班表于2006年4月29日之前寄至市卫生局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