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卫监〔2008〕242号
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提高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根据市卫生局 《关于印发<宁国市2008年度卫生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宁卫办[2008]186号)及《关于印发<宁国市2008年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宁卫监〔2008〕23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上半年全市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管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依据《宁国市2008年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管理考核标准》的规定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母婴保健、传染病管理、医疗废物、放射工作管理等进行考核。
二、人员安排
成立宁国市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管理考核领导组:
组长:王世峰
成员:汪越胜、谭颐龙、汪乐义、刘正洲、汪国伟
三、考核对象及时间安排
考核对象:乡镇(街道)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考核时间:2008年8月18日至9月10日,具体时间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要严格按《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并对照考核标准认真检查,对考核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并将考核结果向全市通报。
附:宁国市2008年上半年全市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依法执业管理考核安排表
二○○八年八月八日
宁国市2008年上半年全市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
依法执业管理考核安排表
时间 | 被考核单位 | 时间 | 被考核单位 |
8月18日 | 天湖卫生院 | 8月26日 | 霞西卫生院 |
汪溪卫生院 | 竹峰卫生院 | ||
8月19日 | 云梯卫生院 | 8月27日 | 方塘卫生院 |
仙霞卫生院 | 青龙卫生院 | ||
8月20日 | 中溪卫生院 | 8月28日 | 西津社卫中心 |
宁墩卫生院 | 妇幼保健所 | ||
8月21日 | 万家卫生院 | 8月29日 | 河沥溪社卫中心 |
南极卫生院 | 南山社卫中心 | ||
8月22日 | 梅林卫生院 | 9月1日 | 中医院 |
港口卫生院 | 地病站 | ||
8月25日 | 胡乐卫生院 | 9月2日 | 市医院 |
甲路卫生院 | 疾控中心 |